为了来探望她这个病号, 竟然特意拐了一趟花店, 这么一想对方出门的时间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早。
叶晨夕感动地抱紧花闻了闻, 一股甜腻的花香味萦绕在鼻尖, 清新纯净, 比旁边的花坛艳丽百倍。
不过紫色鸢尾花代表什么来着..........送病人一般都送康乃馨吧, 哪有主体物送玫瑰花的。
她数了数花束里的玫瑰和鸢尾, 几乎占了全部,剩下都是配叶, 还有几枝满天星。
不清楚的还以为是送给小女朋友的呢,不怪自己刚才误会、被吓了一大跳啊。
“嗯.........对。”
井熠梗着脖子点点头, 似乎不敢抬头看她的反应,藏匿在栗色发间的耳尖红的快要滴出血来:“我让店员随便挑的。”
他不懂这些,只能让花店的人按照【送给喜欢的人】这种标准挑。
被问起喜欢的人性格如何时, 井熠面无表情地扯扯嘴角, 直接回答道:“给男的,含蓄点。”
店员的表情当即就变了。不过没关系, 他早已经从最开始的纠结、反复挣扎,到现在彻底接受并努力去改变, 井熠不怕被陌生人知道,也不怕他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
他的性格本来也没怕过什么。
“哦哦,这样啊,谢谢你!”
原来是店员挑的,叶晨夕更懂了。
他肯定是不懂这些门道,让人家随便挑一捧,店员误以为这是送给小女朋友或者暗恋的人,当即抓了一大把玫瑰塞进去。
井熠一时间没来及制止,想了想干脆拿这个得了。
玫瑰还好说..........就是紫色的花比较少见,叶晨夕听过关于紫色最多的梗只有基佬紫,还好花束里装是鸢尾花不是薰衣草。
这孩子,肯定被店家坑惨了。
叶晨夕无奈和感动之余,好好道了把谢,将这捧漂亮的花束暂时塞进了花坛旁边的实体邮箱里。
毕竟出去购物总不能一直拿着,只能等回来的时候再偷偷带回别墅里了。
井熠已经在那边发动起了车子,她赛好花赶紧跑到对方摩托车旁边,小心翼翼地坐到了后座上。
现如今是第三次坐井熠的摩托,叶晨夕早已经驾轻就熟,对坐后座的流程非常了解。
想到上两次对方都不愿意让自己抱着他,念在他今天送了自己花、蹭到不少buff的份上,叶晨夕决定放过对方,两只手无比精准地抠住了座椅下面的凹槽。
车子很快开起来,不自然的清风立即吹起了两个人的刘海和发丝,周边的景色从悦澳澜庭别墅区内部,逐渐变成了外面的街道。
然而,开着开着井熠似乎不干了。
“你.........”
他声音别扭,明明眼睛盯着前面,却能从正对着自己的后脑勺感觉到对方的失落和小不开心,被风吹起来的头发,仿佛耷拉下去的耳朵。
“你怎么不抱着我呀?”
叶晨夕:?
“啊?”
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尤其是对方的语气过于奇怪,她懵逼了几秒,不太确定地抬手抱住井熠的腰:“呃,我以为你不习惯这样?”
手下的触感非常结实,她之前就觉得这家伙腰挺细,牛仔裤里时而露出来的蔓延上来的人鱼线清晰分明、线条硬朗流畅。
如果没猜错肚子上是有腹肌的。
叶晨夕手臂紧贴着井熠腰部两侧,努力往前够了够、让两只手足以伸到对方的肚脐附近,没忍住偷偷摸了一把。
咳咳,确实没猜错,不愧是玛丽苏小说的男主之一,硬邦邦的。
……
井熠身体猛地一僵,差点直接来个急刹车。
不过,他半点没提自己肚子上那纤细柔软的两只手,也没让叶晨夕拿下去,反而希望她能多抱自己一会儿似的,偷偷将车子转弯开向绕远的路线,白净的耳朵充血成鲜红色:“没…没啥不习惯的!”
“你抓稳就是了。”
完全不敢回头,井熠红着脸腾出一只手,把手覆盖在叶晨夕对比之下白嫩且娇小很多的手掌上,抓着她的手往上挪了挪,起码挪到自己已经快不行的某个位置的最上面,多拉开几分距离,免得被同为男生的“好兄弟”察觉到什么。
做完一系列动作,他依依不舍地松开掌心里的那只纤细手掌,后脖颈像做了坏事一样忍不住更红了。
叶晨夕:“...........哦。”
她摸人家腹肌的小动作是不是被发现了。
应该没有吧?要不然井熠这种性格肯定会大叫恶心的,可能是她抱住的地方确实不对。
搂不搂住腰的问题只是一个小插曲,见车子迟迟不到冬岳大街附近的那家购物中心,叶晨夕不再思索这些小事,疑惑地探头问道:“井熠,咱们现在要去哪里啊?”
冬岳大街附近就是圣亚斯学院,因为冬天有特殊的冰雕特典活动而得名,街道中心是叶家旗下开的购物中心,基本带活了这一片的商业圈。
她目前只知道这一处靠谱的购物中心。
同样的,原书中的剧情貌似也只围绕着这几个有姓名的地点展开。
“去北苑大街的皇隆广场。”
井熠没有回头,身体和语气依旧有些僵硬:“那边从一楼到五楼都是高档牌儿,是我家和你家合作开的。”
“哦哦。”
不愧是f4,对这些果然很了解啊。
说起来,他家主要就是做进口生意发家的吧,原著小说里曾写过,井熠的父母时常在国外出差工作,不忙的时候动不动去国外度蜜月、一起过二人世界,作为独生子的他虽然被宠在手心里,有时候想跟着去却会遭到嫌弃。
“那个,我说,你........”
叶晨夕在回忆剧情的时候,坐在前面的井熠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他颇为纠结地握紧车把手,支支吾吾地说道:“你以后有去国外生活的打算吗。”
“国外?”
叶晨夕有点诧异:“你是指出国吗?”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
废话,主角团们都围绕着圣亚斯生活,她没事闲的当然不可能去海外!而且书中“叶晨夕”最后的下场正所谓大快人心,她想逃去国外不成,反而进了精神病院。
她的下场归她的下场,这本书后面有几章番外,讲的是圣亚斯假期修学旅行去国外的小故事,叶晨夕当时没来得及看就穿越了。
所以她没有把话说的太满:“不知道啊,也许会去?”
“我不太确定。”
“那,如果遇见对的人,他想去,你愿意跟着一起去吗?”
什么遇见对的人……
指主角团么。叶晨夕总觉得怪怪的,但说不来哪里怪,谅在井熠只是开车无聊、随便和自己找话题聊天,她顺着对方的思路认真想了想。
如果自己真的能顺利活到那个时候,她当然会选择跟着大家一起去国外修学旅行,多蹭生命值继续苟下去了。
于是乎,叶晨夕肯定地点点头:“愿意啊!”
听到她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井熠看起来有点激动,趁着红灯停下来的时候,他眼睛亮晶晶地把头转了回来,整张俊逸稚嫩的面孔看上去神采奕奕:“真的?!”
“那荷兰、瑞典、丹麦、挪威、西班牙、德国.........”
“这些国家你最想去哪个?”
他之前辗转反侧的时候,早就查好了允许同性恋合法结婚登记的国家,只要叶晨夕喜欢,井熠愿意以对方的意愿生活在任意的地方。
“噢对了,我家在瑞典和丹麦的哥本哈根、德国下萨克森州都有一套房子,以后也可以去那里住!”
叶晨夕:“..........”
诸位,她现在将要重复自己曾说过无数遍的话——万恶的有钱人啊。
抠紧怀中健硕硬朗的结实肌肉,叶晨夕不知道说什么好地贴在对方后背上,张了张嘴,只能磨出来几个字:“井熠,你真好。”
“……”
被抱着的栗发少年红着脸,完全没感觉到腹肌上的力道,他抿了抿嘴里的小虎牙。
心里甜得说不出话来。
虽然换了个购物广场,所谓的北苑大街其实根本是冬岳大街的临街,两者相隔不算特别特别远,骑摩托20、30分钟就能到。
下了摩托车,叶晨夕刚迈进大门就被空旷且富丽堂皇的迷了眼睛,左右两侧基本都是专柜,这座大厦一楼的地面采用防滑技术,双脚踩上去会有一种微黏的柔软感。
一楼和二楼是服装、手表之类的大牌,来到三楼她才逐渐发现各种男式奢华饰品的专柜。
颈链、戒指、领带、腰带和公文包之类的种种物品,什么耳熟能详的大牌子都有。
叶晨夕逛得眼花缭乱,还好她的人设是病弱阴郁的清秀少年,来这种地方不至于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
只要学便宜老哥人狠话不多就行了。
由于身上的衣服和井熠那一身都是大牌,每件平均5位数打底,他们俩个一看就是哪家的富二代公子哥出来闲逛,迎上来的导购都极为热情。
兜兜转转挑选了好几家,叶晨夕最终把东西定在了手表和袖扣之间。
没办法,林子辰好像没有耳洞,他也从来没戴过饰品,一直是清清爽爽、温润如玉,容貌宛如圣洁天使的完美形象,总不能给人家送指环和项链之类的东西毁人设。
但是手表的话........
他们这种身价不菲的家族继承人,手表肯定都戴订制的吧?
比如那种xx级大师亲手制作、一般人没有定制资格,或者拍卖场上几千万几亿拍下来的限量版、全球只有三副之类的,记得叶景裕戴的黑色耳钉就是全球仅两对的东西,她送的小东西相比之下不太够看啊。
得了,还是袖扣吧。
圣亚斯的校服是西服,正好林子辰是f4里唯一穿校服的人,便宜老哥也能用得上,西装这种东西对于他来说肯定也要经常穿的。
这么一看送袖扣确实很保险。
而且这东西是商场里店门比较多的饰品种类之一,要不是逛专柜的时候看到,她还不一定能想得起来送它。
“你买那么多袖扣干什么啊。”井熠见叶晨夕挑来挑去,最后去cartier选起了男式袖扣,表情有些不解,但他没有想太多,甚至还想帮她付钱。
让他付钱还了得!
叶晨夕吓得赶紧制止对方,直觉告诉自己最好别告诉井熠她想送给另外两个f4,“我……呃。”
“我喜欢收集这个,至少要买2对。”
“井熠,你也挑一个吧,你大老远带我来还陪我选,我想送你。”
不如干脆给自己也买一个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