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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左侧4、5、6肋骨多处骨折,右侧3、4、5、6肋骨多处骨折,骨折断端呈粉碎性,且肋骨骨折不位于一条线。我说。

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如果骨折线位于一条线上,那么还需要考虑是不是胸廓受到大接触面外力作用导致胸廓整体变形所致的肋骨骨折。不过,这名死者的肋骨骨折线没有规律性,每一处骨折都能在胸廓皮肤上找到那种弧形的印痕,则可以说明这些肋骨骨折是胸廓直接受到局部外力导致的。

我沿着死者的肋软骨和肋骨的交界处,用手术刀切开肋软骨,取下胸骨后,从胸腔内侧观察骨折的内侧面。因为尸体腐败,胸部肌肉以及肋间肌颜色都加深了,此时观察骨折断端的出血,会受到影响。

骨折对应的胸膜处,没有出血的痕迹。我说。

什么意思?陈诗羽见我一脸凝重,于是问道。

没有生活反应,是死后伤。大宝解释道。

因为对手表的调查以及各项dna检验都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尸体检验完之后,就回宾馆休息,等待各项调查、检验结果出炉。

尸体经过解剖后,除了发现的那些约束伤、死后伤以及颈部的一处致命伤以外,就没有发现其他的异常情况了。通过对尸体颈部的局部细致解剖,我们也明确了死者确实是颈动脉破裂导致的急性大失血而死亡。这一刀因为是切割伤,所以也无法判断凶器的具体形态。只能说是一个锋利的锐器。

这起案件从法医的角度,似乎没有什么嚼头了,但是就和那起自产自销的案件一样,回到宾馆的我不自觉地陷入了沉思,总觉得似乎有些什么不对。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我们接到电话,可以去县局进行情况汇总了。

一如既往,整个专案组会议室里,都是满脸倦色的人。高局长手中拿着调查和检验的报告,所以就一个人大包大揽地把情况都通报了一下。

在青乡警方的配合之下,侦查员提取了董青青父母的dna,通过连夜的检验,明确了我们搜查的住处,正是董青青的住处。根据我们尸检的时候提取的尸体肋软骨的dna检验,也明确了死者正是董青青本人。

明确了被害人,才是专案工作迈出的第一个重要步骤。

另外,洋宫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根据韩亮提出的思路,对那块百达翡丽手表进行了调查。调查工作进展得也很顺利,很快就明确了这块手表是从龙番市某高档商场的百达翡丽专柜售出的,购买人是龙番市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于起汉。

既然如此,高局长就指令去龙番市调查手表的侦查小组直接留在了龙番,对于起汉进行了简单的外围调查。经过调查,明确了这位四十五岁、身材矮小的企业家平时行事低调,为人和善,并没有什么前科劣迹。于起汉的生意做得很大,在投资圈内小有名气。侦查人员摸了摸他的家底,保守估计有十多个亿的资产。

为了保险起见,侦查小组还对于起汉近期的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案件发生的8月24日前后三天,于起汉都没有离开龙番。这一周几乎每个时间点,侦查人员都找到了他在龙番没有离开的佐证。

于起汉的嫌疑逐渐降低,直到晚上第二批dna检验结果出炉,于起汉的嫌疑基本排除了。

我们的dna实验室经过认真、细致的提取后,果真在行李箱的拉杆把手上、滚轮上、拉链上,都提取到了一名男性的dna。既然三处都检出同一人的dna,显然,这个dna的主人具备重大作案嫌疑。高局长有些兴奋地说道,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抓手(4),这个案子的破获是早晚的事情。

那于起汉的dna是什么情况?我问。

高局长说:我们不想也没有理由去直接惊动于起汉,因为我们在那块手表上,也同样提取到了一名男性的dna,不出意外,那就是于起汉的dna。只不过,这块手表的dna和行李箱的dna是不一样的。

我点了点头,明白了专案组排除于起汉嫌疑的原因。没有作案时间,又没有证据支持,确实不能因为一只很有可能是被盗窃的手表,而认定他有作案嫌疑。而且,以于起汉的身家,不太可能因为一只手表而去冒险杀人。更何况程子砚截取的视频里,嫌疑人身高一米八,这和身材矮小的于起汉也是不相吻合的。

现在没有任何依据说明本案的作案动机和手表有关,考虑到秦科长之前的分析,我们还是要把方向锁定在有预谋地抢劫杀害卖淫女。高局长说,我们的侦查小组也对被害人董青青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虽然她不太和身边的人打交道,但还是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行的。这些人都反映,董青青有一个手机,但经常更换手机号码,只作为联系生意的工具,也不使用网络支付,都是现金交易。而且,董青青虽然胆小懦弱,但确实手脚不干净,有小偷小摸的陋习。我们对董青青这个身份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她在三家银行都开设了户头,总存款十万左右。

那为什么她还在保险柜里放五万啊?不存一起?大宝说。

我脑袋里突然一闪,转头问林涛:对董青青家里的搜查,没有找到银行卡吧?

林涛摇摇头。

那就说明银行卡她是随身带的。我又转头问高局长,这几天有人使用董青青的银行卡去银行取钱或尝试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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