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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他乡逢书迷

对于新西兰当地的风土人情,毛利人再熟悉不过了。

伊森一边开车一边饶有趣味的向着车内众人继续介绍道:“不知道各位这一路注意到了没有,其实在咱们新西兰这是没有山羊的,全是绵羊!”

“emmm.....不怕告诉你,我还真认不出来山羊跟绵羊的区别。如果没搞错的话,绵羊应该是全身毛蓬蓬的那种羊,对吧?”李淳罡脑子里面对于这两种羊的认知很薄弱,难道绵羊天生就没有尾巴?

别说是李淳罡了,恐怕他们父母那辈人也很难知道两种羊有什么不同。

主要从小都生活在现代“钢铁丛林”之中,压根就没有见识到这些书本以外的知识,哪怕是对山羊与绵羊的有限知识也是从书本而来,真正眼见为实今儿还算是头一回。

伊森接这种高端私人导游工作很长时间,自然明白他的顾客们其实在这些方面并不擅长,所以也就没有再为难什么。

“山羊是会吃草根的,这样会将牧场毁坏,所以饲养绵羊对牧场有好处。绵羊尾巴完全没用,还容易引起感染,很小的时候就被剪除了。至于牛排队就是说奶牛从小形成了习惯,在被机器挤乃的时候会自觉排队,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我舅舅家的牧场体验体验牧场生活。”

做导游并不影响他逮着机会见缝插针给自家舅舅的牧场拉一拉生意。

反正选择来新西兰旅游的旅客,见识见识新西兰当地牧场风光几乎是必不可少的项目之一,既然反正都要去牧场体验一番的,那为什么不可以顺道给自家舅舅的牧场拉生意呢?

自家亲戚或者朋友有牧场的就推荐自家亲戚朋友的牧场,没有的也可以自己找到相熟牧场带客赚取一个“回扣”,这在整个新西兰导游圈已经是默认的潜规则了,大家早就习以为常,就算是旅游社都不会管这些事情。

听完伊森对于新西兰牧场的介绍,李淳罡多少有些意动,然而思索片刻后还是摇摇头,“我们时间上不够,一周下来估计连北岛都未必能看完,更别说是去南岛体验牧场。以后有机会再看看吧。”

心动归心动,但他并不准备打乱自己此行来新西兰要在这里买块大型牧场的计划,尤其是将中土世界的霍比屯跟夏尔全部“圈”在自己的牧场里面,光是想象的感觉就非常爽!

天色渐渐变得阴暗,看天色似乎要下雨,好在提前准备充分,他们将提前准备好的透明雨衣放在背包之后就从车里面走下来,准备沿着一条小小的盘山路步行抵达伊甸山的山顶。

才刚刚到山腰,蒙蒙细雨便飘扬而下,给他们这一次的上山之旅平添了三分的难度。

伊森带领李淳罡与禾苗他们在奥克兰第一站游览的地方就是这座远近闻名的伊甸山,在山顶上放眼望去能将整个城市都尽收眼底,只不过可惜的是因为烟雨蒙蒙而视线受到了一些阻碍。

“伊甸山跟伊甸园有什么关系吗?听起来像是圣经上面的故事。”李淳罡小心拿出手机在这上面给自己和禾苗拍了张合照,准备回头传到网络上面去分享一下,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想要撒播狗粮真实想法的。

谁知道伊森却摇摇头,“这跟圣经没关系,是因为当初一位州长的名字而来。”

禾苗闻听解释后忍不住笑道:“伊甸山这个名字太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了,但多少还是增加了一丝神秘气息,容易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伊甸园情不自禁想来一探究竟。”

天空塔、海湾大桥尽收眼底,那绵绵不断的别墅群看起来有些壮观,而最壮观的还要属死火山口!

整个奥克兰其实就是建立在这壮观的死火山群遗址上,那些小山包或者看起来像圆锥体一样的丘陵都是死火山口。

旅游第一天只是在奥克兰周边逛逛,白天尽可能去稍远一点的周边注明旅游景点,晚上还能陪着禾苗逛一逛购物一番,紧接着明天就又要启程去另外的地方,旅游有时候也是一件十分需要体力与精力的活动,并不如同想象中轻松。

远离学业跟工作,没有网上的争吵,只有这青山绿水,李淳罡觉得自己瞬间满血满状态复活,给他一部电脑可以再肝几百万字不再停歇的!

事实上,当文思泉涌公司的官微小编不得不透露出他去新西兰旅游之后,网友们无不在担忧......

并不是担忧李淳罡的个人安全,而是在担忧这家伙跑出去旅游玩嗨了《全职高手》和《剑来》会不会断更。

每天两本书加起来有十几二十章章的更新早就已经把读者们的胃口给养刁了,这万一要是减少更新甚至是不得不断更的话,那可真就是欲哭无泪!

男人,说到就要做到。

李淳罡此行并没有携带笔记本电脑,因为打一开始出发之前他就已经想好了,让这一次新西兰的旅游更纯粹一点,不要被没完没了的码字工作给影响了。

更何况在出发之前那一段时间没日没夜闭关的重要性就彻底体现出来了,可以想象以他触手怪般的码字速度,全心全意把时间都投入到码字工作的时候,一天下来的效率会有多么惊人,至少禾苗就时常会说不管自己看多少遍都好,每一次看到他码字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惊讶。

存稿箱里面放着《全职高手》满满当当直接到完本的稿子,《剑来》的存稿厚度也丝毫不逊色。

至于每日更新的事宜就全权交给公司由专人去负责了,反正横竖都不需要李淳罡去操心。

“苗苗,你看这图片要修一下不?”

“嗯哼!?你是觉得我是需要修么?”禾苗的脑袋唰一下转过来双眼死死盯着李淳罡看。

“当然不是,我的意思是我需不需要修一下,你也知道我不太会修图这玩意。”

“你?还凑合,就不需要了吧。”

“好的,那我就分享出去了。”

等禾苗重新移开视线看向远处的风景时,李淳罡才伸手擦了擦额头处其实并不存在的汗水,自己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求生欲......可真特么强啊!

他将自己在伊甸山上与禾苗的合照挑选了最令自己满意的九张刚好形成一个九宫格后便发到了微博上面,高清原图,当真是纯素颜,配上文字写道:“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粉丝们诧异极了,这家伙居然主动分享照片了,简直就是一大奇事。

只不过点开放大一看,才发现果然他们还是太年轻想得太简单了,这些照片哪里是什么个人自拍照,每一张上面的内容就差没有写上“秀恩爱”三个字了,这让一大群目前还是单身状态的读者粉丝们瞬间义愤填膺起来——

【你在新西兰浪,别忘记更新啊,敢少更新的话我们就拿着刀片在机场等你。】

【啊啊啊啊啊!!!我的眼,我的24k钛合金狗眼为什么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这些照片实在是太刺眼了!】

【呵呵~】

【不错不错,我在这里给在座的各位先打个样,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弟姐妹!】

【饱了饱了,吃狗粮吃饱了,再也吃不下了。】

【发那么多照片有什么屁用,还不如多发几章章节,我只是单纯的书粉。】

【不得不说,看到淳罡大神和苗苗大神在一块这么恩爱,我又开始重新相信爱情了!】

【玩就玩个痛快,写就写个踏实。】

【淳罡老贼可以稍微透露一下去米国录艾伦秀的时间吗?我打算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偶遇。】

【......】

以前李淳罡的微博里面最多的就是各种宣传,宣传完网文新书,就选择出版新书,没有新书宣传了再宣传宣传新剧什么的,反正就是正事干太多,不知道的人都会怀疑这真的是个人微博,而不是被公司给挪用了。

车上,坐在后排的李淳罡与禾苗两人都有些昏昏欲睡,这会儿是由钟国在跟着导航开车,而伊森则是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面稍作休息顺便指路跟解说。

自驾游不可能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司机也是人,也是需要休息的,反正钟国的驾驶证是经过了公证的国际驾照,在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都能够驾驶车辆畅通无阻,在新西兰这边自然也是可以开车的。

要不然他们带上钟国这个一百瓦的超大电灯泡干嘛,还不是充当保镖跟司机用的。

因为大伙都有点疲惫,晚饭就吃得比较随便一点,并没有选择那种大名鼎鼎的米其林餐厅,他们在一个美食广场挨家吃着当地的特色小吃居然就已经七八分饱了!

回酒店的路上,李淳罡却被一家十分特别的酒吧给吸引住了,倒不是说这家酒吧第一眼看上去有多么的豪华,而是给他感觉是文化气息不同。

宽敞大厅尽头竟然还有个书吧,一个高大的落地式书架占了整整两面墙,密密麻麻的图书摆放整齐,估摸着有两三千册,上面还用英文写着“图书馆酒吧”几个单词!

将酒吧开在小小的图书馆里面,这还是挺需要创意的。

李淳罡自己没有准备书,准备去里面喝点什么,顺便看看有哪些作品。

“苗苗,我打算去这家酒吧喝点什么再回去,你要去吗?”

“喝酒可以,但是不能喝得臭熏熏的,我就不去了,钟哥先送我回到酒店之后再过来找你吧,人生地不熟的你一个人还是别进酒吧了。”禾苗还是很担心李淳罡安全的,尤其是在酒吧这种地方,很多人喝多上头了就容易丧失理智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来。

再加上李淳罡这么一张东方亚洲人的脸孔,将近一米八的身高虽然看着还行,但整体身材在这些人均腰粗胳膊粗的外国人里就显得十分单薄了,要是没有钟国这个前特种兵在身边,还真有可能成为容易欺负的对象。

不让女朋友多担心也是作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担当,“行,那我就在这儿等钟哥来了之后再一块进去,反正距离酒店也没几步路了。”

“mua~真乖!”

进门。

吧台的服务员正在用餐巾擦拭着一个个光滑透亮的高脚杯,看见李淳罡与钟国两人进来之后便露出一个微笑说道:“晚上好,两位先生,想要喝点什么?”

“给我一杯你们这边的招牌鸡尾酒吧,你可以顺便给我推荐一下,这里都有哪些图书呢?”

“一杯柠檬水,谢谢!”

保镖的职业操守之一: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因此钟国只要了一杯最简单的柠檬水。

三十来岁的女服务员穿着西装马甲,她指着两面墙说道:“左边是新西兰本土作家的作品,右边是世界其余作家的作品。这些都是从畅销书榜单上面能找到的作品,以前只有一面墙,但现在图书越来越多,老板舍不得取下来任何一本。”

看来这酒吧的老板也是一个爱书的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把这么多作品全部看完。

图书馆酒吧里面看起来很冷清,只有两个人坐在角落里面低头看书,橘黄色的灯光从他们头顶照射下去,仿佛一个遗世独立的小天地!

书架前面是一圈舒适的桌椅,而一旁还有沙发跟咖啡。

只不过大半夜估计没人喝咖啡,除非是想熬夜修仙。

李淳罡站在书架前静静寻觅着,不出意外找到了自己的作品——《魔戒》。

他随意将《魔戒》从书架里面抽出来,然后摆在桌子上认真翻阅着。

英文版的内容同样是他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写出来交给兰登书屋的,所以对于里面的内容很了解,而且同样版本的样书兰登书屋给李淳罡可寄了不少。

眼前的书并不是那种从来没翻过的作品,看得出来有不少折痕,右下角的地方颜色都不一样,估计有好几位人看过才对!

现在有不少人都是买书回去放在书架上,但翻都不翻一下。

服务员很快就将酒送了过来,看见李淳罡手上的这本书之后笑着说道:“我们老板很喜欢这本书,甚至还说要把我们的招牌重新做一个,弄成书中的什么精灵文。我反正是完全看不懂!”

“或许他更希望把招牌改成绿龙酒馆。”

李淳罡幽默的回应着,看着《魔戒》能在不同的地方有这么多喜爱者,实在是一种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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