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落在小河上,磷光摇摇晃晃。
某一刻,他忽而听见了嫩芽破土的声音。
啪嗒啪嗒——
燕凌云目光一动,那一瞬间,他豁然开朗,真切纯粹地看到了周围的一切,山是山、水是水、碧云蓝天、草长莺飞。
岁月从未如此清晰明了,不再是匆匆从他指尖掠过的流沙,他身处其中,如果不曾体验过其美好,又何谈堪破。
现在,他体会到了。他喜欢、珍惜这样的时间。
他喜欢、珍惜莫恙。
过了会儿,燕凌云开口:“莫恙。”
“嗯?”莫恙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但燕凌云却很快把眼眸闭上了。
莫恙就继续和他贴贴。
直到傍晚,他睡醒了一觉起来才发现不对——燕凌云怎么不动了??
主角一动不动,保持着屈膝坐着的姿势,一手撑着剑,一手还做出环着他的动作。
“燕凌云?”莫恙戳他,青年却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996叮咚一声上线:“亲爱的宿主,主角陷入了顿悟状态,持续时间未定。”
莫恙这才发现燕凌云头像下有个顿悟buff,立马狠狠羡慕:“这就是龙傲天吗。”
吃个烤鱼都能悟。
难道他悟到了咸鱼大法吗?
莫恙惆怅的叹了一口气。不过转念一想,他就去给燕凌云扯帐篷了,挡挡风挡挡雨。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对的,因为一连三天,燕凌云都没有醒来的意思。
莫恙一个人做饭,一个人洗衣服,一个人在马车睡觉,颇不适应。
尤其是洗衣服,莫恙洗衣服只会rua几下,然后挂在树桩上。
之前都是燕凌云帮他搓的。
今夜莫恙又是一个人睡觉,996守夜。
24小时待机的996:=v=
直到半夜一声惊雷,把莫恙惊醒,外面电闪雷鸣,下起了瓢盆大雨!
北境春天的第一场雨来势汹汹,雨来后山林咆哮、百兽长嘶,黑得不见五指的夜里,天际雷电如蛛网爆开,划破了万里长夜。
莫恙连忙打开厢门出去,然后被泼了一脸。
野外的雷暴天和室内的根本不是一个东西,莫恙哪怕是个成年人,都被吓得心悸,在狂风中压低身体,抓着栏杆才没被掀翻,根本没法想象修士挨雷劈是个什么惨烈场景。
燕凌云的小帐篷已经被掀翻了,他独坐雨中,却巍然不动。
莫恙把伞撑起来,想去给他遮一遮,却此时此刻,听见了剑出鞘的声音——
轰隆!
雷暴响彻天空,势若洪流,壮丽震撼。而雷暴之下,燕凌云猝然睁开了眼睛,拔剑而动。
暴雨如注,却像烈酒一样浇在他的身上,蒸腾出迷离水雾。银白剑光如雷电一样刺破长夜,快到极致,也肆意到极致,抱朴剑兴奋长鸣,即便没有任何灵光,莫恙却好像看见了山海平地而起,浩瀚巍峨,势不可挡。
剑意!
大成!
燕凌云十四筑基悟出剑意,但在留情剑派沉浮数十载,却只得精进,不得破境。如今一切桎梏被打破,竟有龙入汪洋、鲲跃山海之感,一身惊雷,撕裂了过往的一切。
名利、浮华、不甘,尽数溃败。
莫恙一边看他舞剑,一边撑伞被雨淋。
他抹了一把脸:“统儿,你怎么知道燕凌云是主角的。”找的真准。
996:“是看到的。”
当时它带着莫恙突破界壁,穿到这个世界,融入时接收到了一些天道碎片。里面就有燕凌云。
数千年后此界崩塌,一切湮灭,燕凌云是唯一一个成仙超脱的人。
莫恙有点吃惊:“唯一一个吗?”
他对世界药丸倒不是很吃惊,这年头写小说不来点毁灭世界的游戏,都不叫小说了。
996:“现在肯定要加上您了。”
莫恙有点膨胀:“说得也是。”
他一定会努力修仙的!
996又补充了一句:“因为他那么喜欢你。”
莫恙:“啥?”
但996又不说话了,自动待机。
莫恙就继续看舞剑,因为太帅,他心里痒痒,也想试试。
过了小半个时辰,燕凌云才完全停下来。此时他的气息已经和往常不一样,剑修的剑道有剑气、锐气、剑意、剑魂、剑境几个大境界,他剑意大成,心境已至,只要恢复修为,前途将不可限量。
他在雨中静静注视着莫恙,忽而一笑。
燕凌云唤他:“莫恙。”
莫恙忍不住跑了过去,想给他撑伞,却被青年抱了起来,拥得紧紧的。
他又喊他的名字:
“莫恙。”
这一声和以前不一样,莫恙微微愣住,就被吻住了嘴唇,让青年轻易探了进来。
很用力。
“唔……”伞掉在地上,却没人去捡。
燕凌云湿透了,却把他越抱越紧,莫恙垫着脚,抓着他的头发。
有些害怕。
终于,燕凌云放开了他,却还是紧紧抱着他,手掌护在他的脑后,声音低沉而平静:“我会恢复修为,然后……”
然后是什么他没说,但莫恙本能的头皮发麻。
他的小伙伴好像有点变了。
第36章 临海
四月十二, 初春时节。
白云车在经过四个多月的漫漫旅程后,终于走到了极北之地:
天北城。
天北城隶属于霄云国,是霄云国的中心。霄云国疆域东西长、南北短, 包揽了极北的海岸线, 所以天北城也临海,而且有国内最大的港口。
按照惯例, 各大门派会在这里出海, 去往天堑。
四月时分,海冰已经完全融化,北境的航线在渐渐恢复,天北城重新热闹了起来。
因为地处偏远,加上有修真门派的庇护,天北城生活十分富足平静, 城民都很友善, 对初春随船来做生意的外乡人相当热情。
入城都不用交财物, 直接登记,就能进去了。
不过也恰恰因为天北城有修真门派的势力, 莫恙和燕凌云做了一番装扮, 才一齐进去。
这里耳目众多, 若是让留情剑派的人知道燕凌云没死,可能会有麻烦。
燕凌云易容成了一个壮汉,马尾变成了束发, 再换个灰扑扑的短打,脸上画几道疤, 改变一下轮廓, 收敛气势, 在人群中就很不起眼了。
莫恙则是他体弱多病的弟弟, 虽然穿得好,可是脸颊凹陷,嘴唇青白,好像下一刻就能厥过去。
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莫恙噗嗤一声笑了:“哈哈哈哈。”
然后龇牙咧嘴,做了个吊死鬼的动作。
燕凌云眼中也露出笑意。
两人进城,先要找个落脚的地方。天北城的客栈有很多,从低档到高档大大小小有几千家,不过条件符合临海的、靠近港口的、普通的、不贵的,就只剩下了几家,两人便选了最近的一家。
名曰有间客栈。
海风舒爽,飞鸽停落桅杆,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只有暖阳融融。
客栈的大堂正对着海岸,阳光灿烂,风景优美,里面的人不多不少,都在吃饭。
莫恙闻到炖鸽子的香味,眼睛黏在菜单上动不了了。
“我饿了。”莫恙仰头看燕凌云。
燕凌云:“那便用饭。”
因为莫恙的人设是体弱多病,所以他们故意拿出来的行李都是由燕凌云背着的。莫恙飘到了座位上,软趴趴的伸出手,已经入戏了:“哥,我给你拿一件,你快做下来吧。”
燕凌云配合他,在他的帮助下把背着的行李取下来了。
然后莫恙就露出了一个虚弱的笑,又撕心裂肺地咳起来。
燕凌云看的有趣,伸手抚了抚他的脸颊。
但此举却吸引了旁边一个热情大哥。大哥听到咳嗽声,扭过头来,看到莫恙身板瘦弱,脸色还不好,不由摇摇头,叹口气朝燕凌云说道:“你这弟弟真是乖,这么远都跟着你过来城里,这行李这么沉,你们也不雇个人来搬,唉,是家里条件不好吧。”
“你们是哪里人啊?你弟身上又有什么病,能治吗?你们是不是来这里治病的?”
大哥显然是个健谈的大哥,眼里全是好奇。
燕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