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看舞台。”
兰斯保持着一惯的严格:“演出不能出问题。”
“放心,放心。”
詹姆斯强打起精神说:“不会有问题。”
于是,四个人连酒店都没来得及去,先跑到场馆。
才大致演练了一遍,又有记者过来,想插队做个临时地采访。
因为是熟悉合作过的记者,理所当然得给个面子,所以,一向充当对外发言人的兰斯就跑去接受采访了。
詹姆斯则继续留在舞台上走来走去。
他一手拿着麦克风,一手高举着小铃鼓在脑袋顶上来回摇晃着,声音忽高忽低,时不时还唱两句来试音:“喂喂,那边能听到声音吗?仔细听啊,One!Two!Three……她今年十六岁……这样呢?够清楚吗?”
站在场馆最后排的工作人员及时地挥舞着手臂表示没问题。
詹姆斯就放心地换个方向继续,懒洋洋地耐心重复着:“东边那个角落,再试一下……喂喂……她今年十六岁……”
“……我们必须让坐在最高、最远、最靠后的观众也能清清楚楚地听到每一句歌词。”
平时就负责对外发言的兰斯在舞台旁边的角落中和一名记者解释:“这是我们的工作,如果有人曾经观察过我们的演出,应该能发现吉米总是试图去对着最后排的观众唱歌。因为坐在那里的观众距离舞台最远,不管是听,还是看,都会很费力。吉米总希望来看演出的每一名观众都能真正享受到精彩的音乐,而不是像局外人一样傻坐着。”
“这听起来很温柔。”
记者不禁开玩笑地评价了一句:“但这和他一贯的对外表现不太一样。”
“我知道外界对他的脾气有些过分夸张了……”
兰斯忍不住笑了一下,补充地说:“但接触后你就会发现,他其实真的很好说话。”
这时候,他耳边又响起詹姆斯试音的声音:“可以听到吗?Owothree,兰斯今年二十岁!”
“天,又来了!”
黑发的吉他手露出烦躁的表情,朝着舞台喊了一声:“别乱改我的歌词,吉米。”
“兰斯喜欢彼得兔……”
“我没有,那是你!”
“兰斯每天抱着彼得兔睡觉!”
“够了,那是你!”
“兰斯,兰斯,穿裙子的兰斯,带着兔子一起啃萝卜。”
“闭嘴,你这个白痴!”
沉稳的黑发吉他手终于忍无可忍地抛下记者,跑上舞台,试图制止自家主唱拿着麦克风还四处喊,胡说八道地败坏自己的形象。
可詹姆斯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叮叮当当地摇铃鼓,顺便举着麦克风继续胡说八道地气他:“兰斯像个小姑娘一样跺着脚发脾气。”
鲍德温和西奥在旁边看热闹,看得哈哈大笑。
“他们总是这样吗?”
记者好笑地望着这一幕,随口问旁边的工作人员。
正在检查舞台电路的工作人员不由得抬起头:“什么?”
“这么打打闹闹的?”记者问。
由于这名记者是乐队的熟人,经常会为乐队写一些正面的报道。
所以,工作人员在认出他后,就没怎么隐瞒地轻松回答了:“也不总是,单纯就我个人看法而言,吉米可能只是习惯了兰斯总站在他旁边。你知道的,他和兰斯是非常好的朋友,两人之间亲密地像是兄弟一样,还是那种心灵相通的双胞胎。所以,一旦兰斯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他就会想干点什么出来。听起来可能有点儿自我为中心,但大多数主唱都这样(大多数主唱:不是不是),这可能也算是主唱综合症的一种吧。你知道的,所有主唱都喜欢吸引人的目光。可他们就是为此而生的,天生注定在舞台上发光发热!”
记者恍然地点点头。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话听着有那里不太对。
这时候,戴维斯急匆匆地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