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他只有三天了。
他想起他与孟杳杳的承诺,她将他送到过去的时空三日,他就要回到剑中……他只答应了她回到剑中,其他的,他可没答应!
此刻,拿着昆仑镜的孟杳杳听到“陪葬品”三个字的时候,眉目倏忽一震,握着昆仑镜的手也被攥紧了。
居然敢耍她!
回想起轩辕剑灵当初那个承诺,她恍然大悟。这把剑,要不要这么鸡贼?
不过,她也不指望。这把剑,把他带回旧主面前三日,他就能追随她。
而此时,若容也被“陪葬品”三个字,气得不轻。
“咳咳咳咳……剑是上阵杀敌的,怎可封藏于墓穴之中?就算。对于一把剑再喜爱,也不该将它作为陪葬品!”
若容一直反对将剑作为陪葬品,因为他认为每把剑都是有生命的,正如,轩辕剑灵。
听闻这句话,轩辕剑灵的眸子“倏”的一亮。喜爱?
喜爱吗?
有多喜爱?
后来,发现自己是想多了,若容不过是打了个比方而已,若容向来如此对世间万物都很尊重,哪怕对方是蝼蚁一般的存在,他都有他的心胸气度。去包容爱护他们。
这样说一个人,本不适合战场,可他的赫赫战功可都是真刀真枪拼杀来的。十六岁那年,他便上了战场,面对最凶悍的,又高又壮的蒙古兵,竟将他们打得哭爹喊娘。
十八岁那年,他的名号就已让蒙古兵们闻风丧胆了。
可偏偏,凯旋归来之后,若容还抽空去赶了个考,一举中了状元。
原本,他行军繁忙,应该无暇顾及学业的,可人家就是夺魁了,把安安稳稳在家中苦读多年的世家子弟都气得不轻。
若若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天才,他很拼。因为他自小就知道自己只能活三十岁,所以,他要让自己在如此短暂的生命中,璀璨夺目,成为惊艳世人的明珠。
他做到了,是因这三十年来,他从未松懈,放纵过自己。
可他现在真的累了。
就这一会儿工夫,已又沉沉睡去了,一张脸苍白无暇。
他的身体很孱弱了,满屋子萦绕着一股子苦涩而清冷的药香。
孟杳杳缓缓步入房中,望着病榻上的男子,还是挪不开眼睛。
果然还是清国第一美男,病中的长相都如此俊逸销魂,真难以想象,在他还是翩翩少年郎时,是何等的风采呢。
怪不得,旁边的上古神器,都要当他的陪葬品呢,啧啧。
“自古红颜多薄命,还剩下三日,真是可惜了……”孟杳杳幽幽叹了一声。
话音刚落,就见到轩辕剑灵一双恼怒的眸子瞪着她。
孟杳杳却不在意,继续激他:“你只剩下三日时间与他相处了,真是可惜,玄夜可比你幸福的多呢……”
“就算没有昆仑镜,他也能时时回来到这里,想见就能见。好像他一直都还在世一样。”孟杳杳背着手,看似若有其事的轻声啧啧。
“你说什么?”轩辕灵扭头盯着她,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