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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节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条,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

☆、第50章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 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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