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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世婚礼

“谢谢。”虽然不能接受你的情谊,但是谢谢,谢谢你在十几年的时光里,这么虔诚地爱着这个女孩,谢谢你,守着她。

百合花在风中轻轻晃动,乔漠侧过头,侧脸冰冷,“谢我什么?”

“总之,谢谢你。”九九感恩地捂住自己的心口,谢谢。

恍惚间,她看见乔漠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然后,他什么都没有说,转身离开了卧室。

但九九知道,他接受了,他放下了。

他离开之后,吕颖便回来了,她倚在卧室门口的阴影里,声音自嘲,“九九,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喜欢我了吧?”

九九慢慢走过去,她伸出手,想去握吕颖的手。

却被她躲开了,她转身抹掉眼角的泪,微笑,“好了,今天是你结婚的日子,我们都不应该悲伤,我们都要好好的。”

“小颖。”九九的声音出奇的寂静,“就像兰花儿说的,所有开始都是结束,所有的结束都是开始,而我和他尚未开始的感情今天已是结束,明天的乔漠,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么你呢?小颖,明天对你来说,是开始还是结束?”

吕颖怔怔地说:“你是说,他放下了?”

九九点头,“没有谁会一辈子喜欢活在痛苦之中,一旦黑夜到了极致的时候,曙光就会来临,所以,当感情到了最绝望的时候,就意味着重生,他放下了。”

一瞬间,吕颖脸上闪过欣喜,安慰,快乐,而后又变得痛苦。

“可是,他不喜欢我。”

“所以我才问你,明天对你来说,是开始还是结束?重新开始认识他,爱他?还是结束这段苦恋,让自己好过一点?”

“我办不到不去喜欢他。”

“那就重新开始,重新认识他,爱他,用最真的自己,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吕颖。”

“这样,他就会喜欢我的吗?”吕颖有些犹豫。

“我也说不准,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不试就永远不会,就像那句话,人还是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九九,他讨厌了我这么多年,可是如今我还是要去缠着他,你会觉得我犯贱吗?”母亲总说她这样是在作践自己,希望她早点会广州去,乖乖相亲,找到个好男人,就嫁了吧。

熬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对母亲妥协了,26岁,也不年轻了,在这个时代,26岁的女孩,基本都是2个孩子的妈了。

如果不是九九的婚礼,她现在应该回广州了吧。

“怎么会呢?”九九对她这个想法很不解,“深爱一个人,怎么可以说是犯贱呢?这是一件多么虔诚的事情,只是多情总被无情恼,无情的人,总是比多情的人活得好,可你偏偏是那个深情的人,所以,你只要跟随自己的感觉走就好,别让自己遗憾。”

“真的吗?你不觉得我犯贱?可是为什么别人都这么说呢。”

“小颖,别人又不是你,他们都不知道你是用什么心情来爱一个人的,他们不能代替你来思考你的感情。今天,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如果你嫁给了别人,就算乔漠现在不后悔,以后,他也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很多时候,我也想做点让他后悔的事情,比如跟别人结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后让他看看,我活得多么恣意潇洒,可是,我始终办不到。我每天晚上都对自己暗暗下定决心,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爱他了,可是第二天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把那个决心忘记了,九九,这次我本来想回广州,终生不在见他了,然后遇见合适的男人,就结婚了。”吕颖的笑容苦涩。

“男人都是这样的,起初他爱的是对他不好的女人,而最后留在他记忆里的,是那个对他最好的女人,你就是那个对他最好的女人,只是因为你离他太近,他没有失去你的危机感,小颖,你休假休息休息也好,离开一段时间,让他认清自己的感情。”

“九九,你真的觉得可行吗?我等了他这么久了,我的心,都已经等老了。”

“二十年也等过去了,不在乎一年半载的了,好吗?如果一年内他还是无法喜欢你,你就跟别人结婚吧,然后彻彻底底地忘记他。”

她笑着点头,“好吧,九九,谢谢你安慰我。”

“小颖,我这并不是安慰你呀,我只是不希望你遗憾。”

“都好啦,总之,我现在觉得豁然开朗了,谢谢你九九,我现在觉得好开心,果然,你跟兰少混久了,思想都变得相近了。”

“那是。”听道理的时候,听的人除了能得到启发外,还能讲给别人听呢。

所以道理并不是完全没意义的,可以促进人的思想,从而心灵变得高尚。

跟着自己的心走吧,别强迫自己做任何不愿意的事情,别郁郁寡欢,别刻意压抑,赢了不骄,输了不躁。

得知我幸失之我命,这句话的意思是:得之是我的幸运,失去则是命中注定。

只要不悔,活着,一切都可以重头来过。

这时候,安岑和奕琳都来了,两人都穿着粉色的伴娘晚礼服,裙角点缀着碎钻珍珠,并不张扬,有种低调的华丽。

婚礼进行的时候,新娘是要有7个伴娘的,所以这次兰念也来了,伴娘服都是粉色的,三套俏皮的短裙,四套优雅的长裙,兰念穿着蓬成花苞状的短款礼服蹦蹦跳跳跑进来,身后跟着三个天堃秘书部的秘书。

这三个人都是来充当伴娘的,理论上,她们也曾是九九的同事,毕竟九九在天堃上过一星期的班,转眼间,九九就要变成天堃的董事长夫人了,简直是连续剧剧情,集万千宠爱的灰姑娘,世事无常啊,三人同时感慨。

秘书部的人一直都是精明能干又美丽的,此三人都长得很漂亮,毕恭毕敬地站在九九后面,听奕琳的指挥。

有了这7个风华绝代的伴娘,九九都觉得她们等下一定会亮瞎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其风华程度都可以去效仿明星走红地毯了,个个高挑美艳。

造型师半蹲在九九面前为她化妆,她刚才只是先穿好了婚纱,并无法自己化妆和做发型,因为她压根也不会。

“兰太太的皮肤真好。”造型师称赞她。

九九笑得宁静,马上就要结婚了,说不紧张是假的,她现在手心里都是冷汗,兰仲文结婚,应该是全港关注的事情吧,等下一定会很热闹的。

“兰太太,请先把眼睛闭上,我要为您勾勒眼线了。”

“噢。”九九闻言闭眼。

冰冷的液体从眼皮上划过,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眼线液了,九九安静地等着,直到所有妆容完成,她才慢慢睁开眼睛。

明亮的镜子中。

阳光跳跃在她吹弹可破的肌肤上。

眉是黛青翠。

唇色妖娆。

偏生一双眼瞳如深海一样宁静。

尖削冷艳的下巴。

修长的脖颈。

如蝴蝶展翅般性感的锁骨。

明艳中妖娆缠绕,诡异的美丽,缥缈的美丽……

“好美啊!”兰念低声赞叹,“嫂子,你今天好漂亮。”

九九忍俊不禁。

其他人也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真的太美了。

晨光中,九九就像是从春天里走出来的公主,她没有披头纱,而是带着纯白色的花冠,娇艳的白色玫瑰与满天星缠绕在一起,戴在她乌亮的发上,美得如梦如幻。

几个女孩陶醉地看着,九九要结婚了,跟自己最心爱的男子结婚,她一定会很幸福的。

别墅外的加长豪华版莱斯劳斯已经到了。

车头立着一对新娘新郎人偶。

身穿黑色礼服的司机静静守候在车旁。

天空蔚蓝如洗。

大风将道路两旁的树木猛烈地吹着,枝叶哗啦啦地剧响,透过车窗,车内的光忽明忽暗,变幻着黑白投影。

车内的空间非常宽敞,几个女孩围坐在一起,欢声笑语,兰念人小鬼大地说:“嫂子,等下婚礼结束了记得把花球扔给我啊。”

几人闻言都笑了,安岑一个板栗扣到她额头上,“给什么给?你才15岁,要花球干嘛?着急着嫁了吗?”

兰念吃痛捂额,“才不是,人家就是觉得好玩嘛。”

“好玩也轮不到你,这里这么多姐姐,谁抢到就是谁的,就看谁能得到九九和兰少的祝福了。”

“切,不就一个花球嘛。”兰念不屑。

“好啊,这么看不起这个花球,你等下可千万别抢哟。”

“开玩笑,我当然要抢了,这么漂亮的花,我带回去插花也好啊。”

所有人哈哈大笑,这兰念,太可爱了。

众人说着说着,又把话题绕到九九身上,“九九,你和兰少打算去哪里度蜜月啊?”

九九抱着花球唔了一声,“还没想好耶。”

“还没想好?”奕琳吃了一惊,“兰少都向公司请了2个月的长假了,你们不是打算就在家里度蜜月吧?”

“我也不知道,才刚从华盛顿回来,可能要先休息两天吧,然后在考虑一下要去哪里蜜月旅游。”兰花儿说到时候在地图上闭眼抓阄,指到哪里,就去哪里。

她觉得这样挺好的,随遇而安,所以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里。

天空蓝得像一面碧海。

空旷的大教堂前。

红色的地毯。

通道旁边挤满了各家媒体的记者。

无数的闪光灯。

珠光宝气。

华衣美服的宾客陆续登场,与站在教堂门口的兰仲文握手,恭喜他即将成为幸福的新郎。

他穿着名贵简约的礼服。

一贯淡漠的眼珠此时是奇异的温柔,恍如有浓郁不化的光蜷在他身周,他的幸福是如此明显,唇角嵌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

众人吃惊地看着这位头号钻石王老五兰仲文,哦不,今天过后,他就脱离单身行列了,从此以后,他的名字都将跟萧九九放在一起,他们将是夫妻。

耳边是些在寻常不过的祝福了。

兰仲文没有注意。

他想象着九九等下将披着婚纱从那里走来,胸口处便浮出一圈圈轻柔的幸福波澜,他不由自主地,出神地凝望着前面的道路。

他从来没有这样紧张,就像一个等着领糖的焦虑孩子,不断翘首观望。

万里无云。

白色的莱斯劳斯缓慢停下。

红地毯两旁都摆满了六瓣的百合花。

相机不停地闪着,整个港岛都在关注这场盛世婚礼,无数报纸刊登过的名人陆续登场,一个记者拿着话筒紧张地播报实时,“大家好,今日是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兰少的脱单现场,我身后就是婚礼直播了,求婚时兰少曾献出的希望之星今日能否在现现场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啊!远处慢慢走来那个人是谁?白色的婚纱,难道她就是兰少即将迎娶的妻子萧九九……”

镜头一晃。

明亮刺眼的阳光下。

身穿雪白婚纱的萧九九众星拱月般走来。

乌发生戴着一个洁白花冠,看起来略带慵懒和性感,与她宁静的神情形成一种奇妙的冲突感,仿佛是漫不经心的,却美丽得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她走得很慢,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灿烂的阳光中,纯洁的新娘,她在人群的簇拥下,一步一步缓慢地走向兰仲文。

殿堂门口悬着一个玫瑰花圈。

兰仲文的脚仿佛被定住了,他呆呆地看着她,眼底的温柔深邃而浓烈。

她是他的新娘。

今天之后,他们将永不分离。

闪光灯不断,记者们惊奇地看着这唯美浪漫的一幕,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

兰仲文向九九伸出右手。

一只戴着白色长手套的玉手缓缓搭在了兰仲文的手上。

她在笑,睫毛密长。

他也在笑,眼珠灼灼夭夭。

而后,他的手慢慢收紧,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慢慢抬起头。

雪白的婚纱反射出微微的光芒。

玫瑰花冠下。

她眼眸深如海水,唇色妖娆。

时空彷如停止了流动。

定格在了他与她对视的一刻。

他深深地凝视她。

而后,他将她宠溺呵护地拥进臂弯里。

壮丽的教堂里。

衣香鬓影。

九九和兰仲文步伐轻盈地走进教堂。

空气中都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九九,你紧张吗?”他低声问她,眼珠浓烈。

淡淡的兰花馨香蜷在身旁,九九笑着,面容异常宁静温柔,“嗯,我好紧张。”

“我也是,好紧张。”他加快语速,微笑着,略凉的手中却沁出了虚汗。

幸而九九带着手套,不然,他就要被识破了。

九九微怔,然后,唇角绽放出一抹调皮的笑容,“你居然会紧张。”

“必须的呀,九九,这好像是一场梦,幸福得太不真实了,九九,我怕我什么时候会忽然醒过来,然后又回到六年前,发现原来你从来都没有回来过……”

以往的兰仲文是深沉而克制的,仿佛所有的事情他都可以轻松掌控。但是此刻的他,却深深地望着她,眼底充满着患得患失的脆弱和幸福,还有一丝丝的不确定。

不确定这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九九心中一动,捅了他的腰一下,他最是怕痒的,噗嗤一声,笑出了声音。

她的笑容调皮,“怎么样?是不是梦?”

“你居然敢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谋杀亲夫,你现在是越来越张狂了哈。”

“这哪里是谋杀啦?这明明是秀恩爱,打是情骂是爱嘛。”

“你这张嘴啊,何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啦?”

“我已经变好久啦,也变了很多,不过,我对的情,是从来都不挪的。”从来没有改变过,一如既往地爱。

“哼哼,我告诉你啊,九九,今天这婚礼是全港直播的,现在所有人民,都在电视前看着我们拜堂成亲呢。”

九九微微吃惊,“怎么可能?你又不是特首,干嘛要直播你的婚礼?嫌钱多吗?”

他执起她带着希望之星的左手,幽幽蓝光中闪烁着红芒,“他们都是为了你和希望之星而来的,头号钻石王老五的神秘妻子,还有这颗钻石,一出世,就可以登上全球各大头版,九九,我将它送给你,是希望我们的爱情可以像这颗钻石一样永恒,所以我们要保护好它。”

“那必须要的啊。”

蓝色玻璃窗透进的阳光下。

暖黄的烛光中。

穿着黑色礼服的兰仲文雍容高贵,如传说中的神祗般飘逸俊美,轮廓分明如浮雕,眼睛湛然,明净得山水同色。

他挽着她的手,慢慢走到神父身前。

严谨的神父宣读誓言。

而后。

万籁俱寂。

他的眼神深沉而浓烈,看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像是透过他看到了全世界,然后他虔诚宣言:“我愿意。”

他愿意娶她为妻,无论生老病死,永不分离。

无数蜡烛点亮殿堂。

亮如白昼。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伴娘们感动得抱成一团。

无数相机不停地闪烁,记录着这神圣的一刻。

玫瑰花冠下的脸,美得近乎透明,九九看着神父,脸上若有似无的笑容逐渐变深,她聘婷而立,宣读誓言——

“我愿意。”

她愿意嫁给他,今生天荒地老,永不分离。

礼成。

乐团奏出快乐又烂漫的婚曲。

竟然是《我只在乎你》。

九九抿嘴笑,他居然还记得当初的承诺。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温柔的歌声中。

司仪端上一个戒指盘,在宾客们赞叹期待的目光,兰仲文为九九戴上一枚刻着几个英文字母的铂金婚戒。

他的求婚戒指举国震惊,然而他的婚戒却平淡无奇,两枚戒指看起来都很普通,也没有钻石点缀,价格顶多在60万元左右。

众人有些摸不清他的想法。

他却浑然不觉那些困惑的目光,犹自浓烈地望着她,将戒指戴好。

九九轻吸口气,心脏突兀地跳起来。

砰砰砰地……

那么狂乱有力。

听说,女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条离心脏很近的脉搏,所以当戒指戴进手中的时候,女人的心房就会受到悸动,继而狂乱地跳起来。

九九想,她现在就是这个状况吧,最爱的人为自己戴上戒指,就好像她第一次对他心动的时候,心脏慌乱得无法掌控。

“九九,你知道我为什么挑了这枚戒指吗?”为什么他要挑这么普通的款式,一点点缀都没有。

“我猜不到。”九九坦言,不过刚才戴戒指的时候,她特意留意了下,戒指上刻着她的英文名,乔伊。

“不过戒指上刻了我的英文名,对吗?这是什么意思?”

“戒指上刻着你的名字,就不怕弄丢了,丢了也可以找回来,而且,普通的款式才不会引起人性的觊觎,你带上了这枚戒指,我就希望你带着一辈子,永远不会被人觊觎,平平安安,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独一无二。”他笑着回答。

九九又留意了一眼,是啊,这样的婚戒最好了,点缀钻石怕掉,贵了怕人觊觎,所以做成这种价格中等的款式最好了,简约低调,又独一无二。

“我很喜欢。”她看着戒指说,确实很适合她,她这个人大大咧咧的,丢三落四,带着简约的款式,比较安全。

“你喜欢就好,我还担心你会嫌弃普通呢。”

“不会呀,这样的款式比较适合日常,可以天天带着,这样我也有安全感,嘿嘿……”

两人旁若无人地聊了起来。

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被笼罩在淡淡的光晕里,形成了一抹心有灵犀的屏障。

其他人都被摒除了。

然后他快速拉起她的手,往殿外跑去,“跟我来。”

他们跑过烛火通明的蜡烛。

跑过衣香鬓影的宾客。

跑过铺满百合花的红地毯。

直往殿堂的门口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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