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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

作者和主角天生一对!

作者:万古先生

文案

路问之,坐拥百万读者的男频新兴大神,笔名:敢问路在何方,性情耿直,霸气无双。

以暗黑流闻名网文界,无数读者在评论区痛骂:公公他没有心!老贼他不是人!

对此,曾经的路问之呵呵一笑: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是作者,我说了算。

然而,虐主一时爽,事后

路问之揉着已经报废的老腰,靠在床头,沧桑点烟。

当事人表示,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

他以为自己只是他们生命中的过客。

但却不知道,对于他们来说,他是穿透黑暗的一束光。

*

#非买股文,团宠欢乐(沙雕?)甜文#

#cp是大儿子#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娱乐圈穿书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问之┃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救命!纸片人找上门啦!

立意: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

第1章

哎,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哑巴,快大半个月没出门了吧?

路问之刚走出电梯,就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站在那边的大妈丝毫未觉,还在唾沫横飞的碎嘴着:他不会是猝死了吧?哎呦,你看看最近的电视,这种人啊,又没工作,又不上班,天天窝在家熬夜打游戏,最容易猝死了!

原来如此,他一时默然,我在这些大妈们眼里,就是随时会上社会新闻的那一款吗?

他一边想着,一边面无表情的拎着一袋子鸡蛋和三个大番茄,毫不客气的从两位大妈中间穿过。然后哗啦啦的抖出钥匙,开门。

也不知是由于路问之走路带风的气场,还是背后议论被当事人听到的尴尬,反正那两位刚才还在滔滔不绝议论着当下年轻人一代不如一代的大妈,就像突然被掐住了喉咙眼儿,一时扭头缩肩,安静如鸡。

门开了。

路问之收起钥匙,头也不回的淡淡道:我有工作,在家上班,不是聋子,更不是哑巴,离猝死大概还有几十年。下次再说人闲话,麻烦两位阿姨找个我听不见的地儿尽情发挥,多谢理解。

说完,他就咣当一声带上了大门。

门外,两位大妈瞪着紧闭的防盗门,脸色青白,哑口无言。

呼。

回到家,路问之有些烦躁的拨弄了一下长到足以遮挡眼睛的刘海,揉了揉酸痛的小腿,瘫在沙发上,长叹一声。

出门好累!

为什么菜场离家足足有八百米?来回一趟下来,就是一千六百米,更别提还要在菜场里面绕圈买菜要不是因为今天是他生日,路问之才不会出这趟门呢。

窝在家里不好吗?工作靠电脑,吃饭靠外卖,打扫靠保洁,那啥靠自己咳,总而言之,他一个人就可以过得很好!根本不需要出门!也不需要找对象!

不过,他想,既然菜都买了,那就好好做一顿饭吧。

路问之唯一会做的,就是各类面条红烧牛肉面,老坛酸菜面,以及番茄鸡蛋面等等。当然,除了最后一项,其余基本上都是泡面。

本来嘛,今天难得生日,怎么说也不能再吃泡面了。可等到开火煮番茄的时候,路问之才发现,他既没油也没盐,甚至,就连挂面也忘了买。

他低头,默默注视着在开水里上下翻腾的西红柿,然后果断拆开了一包汤达人。

生日泡面,加蛋加番茄,土豪任性,没毛病!

十分钟后。

路问之捧着一碗颜色.诱人的泡面,坐在了靠窗的书桌旁。

面条还烫,他就趁这会儿的功夫打开了电脑。他之前说自己有工作,这当然不是假话,事实上,路问之是一位网络作家男频新兴大神,行不改姓坐不更名,敢问路在何方是也!

登录某菊小说网后台,一朵黄澄澄的小菊花在屏幕上转啊转,转的人心慌。路问之习以为常,不紧不慢的嘬了一口面条。

嗯,又卡了。

小菊花终于消失,作者后台登录成功。路问之打开读者评论区,瞬间,一条条评论在屏幕上疯狂刷新。

有直截了当的辱骂

无耻老贼,滚出来受死!

老贼丧尽天良,妈妈,他不要脸啦!

有朝一日刀在手,屠尽天下断章狗!

这种评论,路问之果断无视之。

毫无营养的无能狂怒,还不如清水煮泡面,看它一眼,都是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还有质疑路问之下限的

敢公公,你敢不敢更嚣张一点儿,烂尾断更虐主BE,还有什么你不敢做的吗?

尼玛哦,我花钱是来看吸血鬼吃黄瓜的吗?Excuseme?敢公公你自己断根,不要让男主也跟着受苦啊!

诸位,我觉得这个作者大概有病,写的什么垃圾玩意儿,还不如那本《XXXXXX》。有没有赞同的兄弟?有的扣6!

路问之嚼着番茄,十指如飞,一一评论:

参考笔名。我敢,我当然敢,我有什么不敢?

黄瓜好,清新爽口又去火,十全大补,施主不如自己也来一根,消消火气,善哉善哉。

我先6为敬。ps:同为作者,相煎何太急,打广告出门左转举报不谢。

每日一怼,神清气爽。路问之吃着泡面,容光焕发,通体舒畅。这口泡面下肚,简直堪比鲍鱼海参帝王蟹,冬虫夏草乌鸡汤!

也是巧了,窗外正好飘来一句祝你生日快乐,他一愣,探头一看,原来是大马路上开过来一辆洒水车,正在滴滴答答的放着欢快的生日歌。

路问之大为震动,认为此乃上天启示,不可违背。他立刻起身放下筷子,闭眼许愿,双手合十,念念有词:

希望新的一岁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有更多的读者对我又爱又恨,为我笔下的人物剧情辗转难眠痛哭流涕

没错,路问之,敢公公,敢问路在何方,就是这么一个恶劣的男人!

但这还没完,路问之继续许愿道:希望马上要拍的电视剧,能找到一个好的特效公司,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出现什么斗气化马、前方斗帝可敢下马来战的巨雷情节!千万不要!

路问之的第一部 小说已经卖出了版权,身为原作者,他也负责担任剧组的编剧,再过一段时间,估计就得随剧组出门工作了。

一想到要出门,路问之就有点儿头大,但比出门工作更让人头大的,是对小说翻拍的恐惧多少经典的小说一搬上银幕,就成了狗都嫌弃的三无烂剧?路问之身为作者,对笔下的人物当然是有感情的,他绝不能忍受什么面瘫做作小鲜肉来演他的书!

有一说一,虽然敢公公的文笔只能算男频中上,成名后还时常断更,结局往往让人一口老血噎到窒息但他的每本书,剧情紧凑,爽点不断,令人大呼欲罢不能,是一晚上连看三百章都还意犹未尽的那种。

细节丰富性格,剧情打造人设,敢公公笔下的每一个主角,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物。他完结两本,连载一本,三个主角向来是性格各异、特点突出,绝对没有混淆不分的道理。

而这些,大概就是路问之能在这一行业里快速崛起的原因吧。

生日歌的音乐逐渐远去,路问之许下了今年的最后一个愿望:

希望能有一个好演员来演这部戏的主角最好是那种,一眼望过去就能让人惊呼啊,这就是圣子本人!的人。

大概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心声,青天白日里,天空突然传来一声霹雳巨响。

轰!!!

他猛地睁开了眼睛:哪家煤气爆了?

低头一看,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扒上了窗沿。

路问之尖叫一声,一下子打翻了桌上还没吃完的泡面。电脑进了水,屏幕上的小菊花又开始转啊转,不时还夹杂着黑白的雪花。

来人啊

吾命休矣!

路问之刚想扭头就跑,余光瞥到的一幕却令他僵在了原地。

一身雪白制服的青年利落的翻身进窗,动作潇洒,毫不拖泥带水。

可惜,桌上的泡面汤让他脚下一滑,身体虚晃着就要倒下来。也是鬼使神差吧,路问之竟呆呆的上前一步,伸手扶住了他

而那黑发蓝眼、帅到爆炸的英俊青年,立刻露出了一副诚惶诚恐的表情,毫不犹豫的单膝跪地,声音难耐激动之情:父神,感谢您的仁慈!

路问之:

哈???

路问之难以置信的盯着这位精神小伙儿,心想这人到底是脑子有问题,还是他的读者已经更新换代,越挫越勇,现在都想出新招,准备用cosplay来对付他了?

要想找这么一个大帅哥,价钱可不便宜吧。

诺亚深吸一口气,半跪在地,右手抚胸,以最恭敬无比的姿态抬起头,用谦卑而不失狂热的眼神,深深注视着面前刘海遮眼、气质阴郁的青年,悲伤道:父神,我有罪!

有,有罪?路问之退后半步,结结巴巴,对,你确实有罪,私闯民宅,能没罪吗

闻言,青年眼中水光闪烁:果然,是我无能

路问之差点儿也哭了:不,大兄弟,你要什么就直说,我都给你!我才无能!不,我低能!

父神,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你问你问!

诺亚张开左手,一颗死气沉沉的黑色石子悬浮于他的掌心之上,还在向外散发着幽幽的蓝光。他凝望着这颗石子,神情沉痛,眼眶通红:父神,这是您的亿万子民们,在世界毁灭之后最后留下的东西。

他哽咽道:我究竟错在哪里?您为何,要这样对待您忠实的信徒?

路问之浑身如过电般颤抖了一下,一段久远的情节在他脑海中闪过,这是他第一本书的完结段落:

【诺亚于无尽黑暗中醒来。他孤身一人,在混沌虚空里游荡了许久,不断寻找着呼唤着,但没有任何人、任何生命能够回应他。】

【他的声音嘶哑,眼神空洞,不知过了多少年,他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一块石子。它可能是骨灰,也可能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它是文明的遗骸,也是这个世界曾经存在过的证明。】

【大灾难后,全世界唯一的幸存者捧着它,蜷缩在黑暗之中,无声哭泣起来。】

路问之:fine,我选择死亡。

第2章

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瘫在沙发上,路问之深深陷入了对人生和社会的大思考之中。

而客厅的角落里,帅到可以直接出道的黑发青年围着粉色的围裙,半蹲在地,歪着头盯着隆隆作响的扫地机器人,脑袋上一根呆毛晃悠来晃悠去,表情既呆萌又疑惑。

父神,为什么它可以自主移动?诺亚伸出一根手指,稍稍用力的戳了戳它,一双如晴空般透亮的蓝眼睛里满是好奇,是因为有法阵吗?原理是什么?

感受到外力的扫地机器人原地风骚一扭,发出一声销.魂的萝莉语言:

啊~别随随便便碰人家啦,讨厌!

诺亚脸色大变,立刻严肃表情,向扫地机器人起立鞠躬,认真道歉:非常抱歉女士,我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

路问之:宅男の羞耻!

他啪的一声用手盖住脸,在狠狠抹了一把脸之后,挣扎着从沙发上坐起来,对诺亚说道:你真的不用做这些的,真的,我一个人过的很好,根本不需要有人帮忙做饭洗衣打扫卫生。

但他望着青年那双清澈如水的蓝眼睛,越看越心虚。

把人家弄得无家可归的人不就是你吗!他在内心唾弃自己:简直是无耻老贼!

没错,敢公公,就是这么一个狠起来连自己都骂的男人!

不过心虚归心虚,路问之还是不敢掉以轻心的。

毕竟,诺亚身为自己笔下的第一个主角,没人能比作者本人更知道他的底细了不论他看上去有多正直善良,本质上,还是个一肚子黑水咣当的家伙。

他是诺亚大陆有史以来最强的圣子殿下,是教廷从上百座城市选送来的三千名候选人中,唯一活到最后的那个。一路踏着败者的尸体登上顶峰,想也知道,他不可能是什么伟光正牌救世主,最多只能算是披着人皮的大魔王。

表面言笑晏晏温和有礼,背后斩草除根毫不客气,做事极其谨慎不留痕迹,人家被卖了还在替他数钱。虽然心情时常阴晴不定,但一般人根本就察觉不出来,还以为他是没脾气的老好人。

小说界著名白切黑笑面虎主角,人送外号黑白无常,手段狠辣,笑里藏刀,人生经历跌宕起伏,后援团无数,百万粉丝高呼圣子牛逼!,嗯,大概就是这么一个类型。

路问之对他的形象塑造的太成功了,在圣母流主角不再吃香的当下,读者对于这种类型的主角简直是爱到不行。想想看,有仇必报!智商在线!武力超群!关键是,长得还帅!

总结起来,就一个字:爽啊!

而现在,路问之的感想也只有一个字:惨呐!

这人越乖巧,越听话,他就越害怕好吗?他只是一个写小说的而已,怎么可能玩的过这种真刀实枪上战场的野心家?

他叹了一口气,又道:还有那个,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但如果暂时没地方住的话,我可以先收留你一段时间

请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诺亚说着说着就又跪下来了,看得路问之一阵牙疼,父神,我有罪。

又来了!

路问之简直拿他没辙:你有什么罪?打压贵族,救济贫民,率领军队对抗亡灵大军直到最后一刻,你已经做的足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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