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认知让他们惊讶得顿住了脚步,这所大宅子里会说中文的女人没有几个吧?封予馨昨天就说了今天和同学有约,早早就出门了,而田甜的年纪,也不像会唱这种歌的。那和饶西莉做搭档情歌对唱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一把扯过男人的袖子,南宫暮雪微眯起清眸,冷声质问道:“男人,不会是你在外面招惹的那些个狂蜂浪蝶杀上门来了吧?”除了这个,她即使用想象的,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能性了。
当然,她也很清楚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这男人的行事风格她还能不清楚吗?此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就是找个借口去诬陷他,然后就可以听到他对自己那独一无二的爱的宣言,这是她的惯用伎俩。哈哈哈!
习惯了她偶尔的栽赃,封予灏也不像以前那么紧张了。只是不悦地皱了皱眉头,轻轻拉下她的小手,紧紧地捏在手中:“再胡说八道,我现在就把你抱回房了?”
这句话背后隐藏的深意当然只有他们两个才懂,那暧昧的眼神和带有威胁性的语气,让南宫暮雪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立刻跳开两步远,以免这男人付诸行动的时候会遭殃。
自从某一天发现了某种方法挑逗她,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后,某个可恶的男人就天天都找借口去亲近她。甚至在用舌尖舔弄她敏感的部位时,还要来一句:不行,就算再难受,我也还是要忍住,不能在洞房花烛夜之前碰了你。
丫的!每次一听到这句话,她连杀人的心都有了!既然要装什么纯情,那就不要来挑逗她!每一次都是把她逗弄得不上不下的又转身要睡觉,真的很可恶啊!
看到她瞬间变得绯红的脸颊,封予灏还唯恐天下不乱的俯身凑到她耳边哑声道:“宝贝儿,你脑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坏坏的想法了?嗯?不然小脸为什么会这么红?”说完还很轻佻地用长指在她的侧脸来回轻抚。
那若即若离的触碰让她更是一阵阵的颤栗着,几乎是立刻的,手臂上就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瞧瞧,这就是他所带来的效果!
灵巧地闪身避开他还想继续伸过来的魔掌,南宫暮雪小跑着往那歌声的出处跑去,还不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嗔怒地斥道:“你这个登徒子,就知道占人家便宜!”
某人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即使是挨骂,也依旧挂着一副痞痞的笑容,甚至是不痛不痒的回答:“我只对你这样哦!”那无辜的眼神和理直气壮的样子,仿佛他占人便宜还是给了人家天大的面子似的,真叫人气愤。
南宫暮雪懒得再搭理他,加快速度跑到娱乐室,就被眼前的一幕震住了。曲云哲那高大的身子在转过来的瞬间,就看到他头上不知用什么东西别上了一朵大红花,手里还拿着一块餐巾。最可怕的是,他一边捏着嗓子唱歌,还一边做出了标准的兰花指!
老天!她和随后赶到的封予灏就这么目瞪口呆地看着里面的两个人在表演,直到众人的掌声再度响起,他们才回过神来。
而一直广受关注的曲云哲,在发现那抹熟悉的身影后,立刻就苦着一张脸奔过去,痛声叫道:“小雪儿……”
只是手还没碰上人家的衣服,旁边立刻就横出一只大手,将他大力推开,并且伴随着一个冷冷的声音:“死开!离我老婆远一点!”
080章 听墙角的爱好【文字版vip】
不需要转过头去,也知道这讨厌的声音主人是谁,除了那个鸭霸得叫人抓狂的男人,还能有谁?只是他也太过份了点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刚刚经受了一系列的深度打击,急需别人的安慰,偏偏有人不但没有同情心,竟然还阻止别人向他表达深切的慰问。
试问,输给这么个不解风情的冷血动物,让他情何以堪啊?幽怨地盯着封予灏那张面无表情的俊脸,曲云哲却对南宫暮雪说:“小雪儿,像这样没有感情的动物,你还是抛弃他算了,投入我的怀抱吧!起码我表现得像个人样啊!”
最烦这种没有爱心的人了,自己冷漠无情就算了,还要求全世界都像他一样?不是他要说,到底小雪儿是看上他哪一点了?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比较有优势啊!
南宫暮雪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好心地提醒道:“说话小心一点啊,不然等会儿发生什么流血冲突,我可不管了。不过筹划先说在前头,你们要打架要斗殴全都到外面去,别把家里的地方弄脏。还有,打哪里都没关系,一定要保证没有弄伤脸,传宗接代的功能也要有所保留。”
至于其他地方嘛,随便下手,不外乎一些外伤而已,反正只是徒手搏斗,大不了就是骨折脱臼之类的小伤。所以她只是着重提了两个部位,后面的就不需要进一步解释了,从字面上就能看出她要表达的意思。而前面的就更简单,对于她这样喜欢欣赏美色的人来说,帅哥的脸蛋要是毁容了,那就再也不能定义为帅哥,即使身材再好也没用。
谁让人家是“外貌”协会的终身名誉会员呢?既然都以对男人的鉴赏能力肤浅而出名了,她也不介意表现得更加露骨一点。
交代清楚之后,连看都没有看这两个发愣的男人一眼,朝里面的小人儿招手,示意他过来。然后就抱起他往楼梯走去,看样子是不想再理会他们的幼稚行为了。本来就是,两个大男人一天到晚像两只斗鸡似的,每次见面就非要分出胜负,有够无聊!
乖乖地窝在她的怀里,谦谦也用小手搂住她的脖子,以此来稳住自己的身子。不过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通过这个动作,趁着南宫暮雪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朝那个娘叔叔扮鬼脸。
今天早上过得太刺激了!一连串的恶整让他意犹未尽啊,直到现在还不断地有新的点子从脑海中迸出来,看来对象是这个苦逼的叔叔时,他的灵感总是层出不穷。好吧,看他这么凄凉,也许下一刻就会被爹地海扁一顿了,那他就大发慈悲,暂且放过这倒霉蛋吧!
把他送回房后,南宫暮雪弯下身子极其严肃地警告他:“要是再被我发现你胡闹,去捉弄曲叔叔,我就跟你没完!”
尽管她也知道父子俩不喜欢曲云哲的原因,但是人家也没有恶意,再说,他本来的性格就是那样的,有必要追在人家后面咬着不放吗?来者是客,既然能大大方方地来参加婚礼,那就说明人家的心中是坦荡荡的啊!怎么可能对她还有什么非分之想嘛!
这两个人的霸道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连一丁点的可能性都不肯放过,人家不就是比婚礼的日期提前几天来吗?这有什么值得高度紧张的?
被妈咪教训,谦谦有些委屈,不满地撅着小嘴为自己申诉:“我才没有胡闹呢!明明就是他很讨厌啊,他说要追求你耶!还整天和爹地抬杠,人家就是不喜欢他啊!婆婆也是这个原因才想要教训他一下的嘛,我只是看不过眼他惹婆婆生气,这才伸出援助之手的。”
越说就越觉得憋屈,他做的哪一件事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这也要挨骂?那也太没天理了吧?好歹也要问清楚事情的青红皂白再发飙啊,不能因为他们人多,娘叔叔只有一个人,就认定是他们欺负了他。
说到底还是那个娘叔叔太狡猾,他在面对大家的时候总是玩世不恭的态度,偏偏对妈咪就很殷勤,很会装。所以每次看到他“受欺负”,妈咪的正义感就会油然而生,忍不住想帮他这个“弱者”讨回公道。
殊不知他才是那个始作俑者,往往所有的事端都是因他而起。要不是他的出现,爹地会不高兴?婆婆会急着把他拉开?大家根本就还是和原来一样嘛!
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无非就是要维护好她和封予灏的关系,不想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出现,做个超级电灯泡。
所以南宫暮雪听了他的话后,也不忍心再多说什么了,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行了,我很感谢你们这么维护我。但是曲叔叔不管怎么说都是妈咪的朋友,希望你们能稍微把握一下分寸,别让人家太难堪了。毕竟也是我们家的客人,人家可是来参加爹地妈咪的婚礼哦,大老远的跑来,难道就是要被你们恶整吗?”
语气明显已经比刚才柔和了不少,她只是希望儿子能明白,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定的尺度。即使真的是别人不对,恶作剧也要适可而止,不能因为自己占理就穷追不舍。至少她不希望儿子像他爹地那样霸道,对其他人都可以再宽容一点,而不是近乎偏执地排斥和抗拒。
这些道理对大的那个不管用,说也说不听,现在就指望着儿子能稍微通情达理一点,高抬贵手放过曲云哲。否则以后恐怕人家听到她的名字都会闻之丧胆了,谁让他们家的人一个比一个还要凶悍呢?唉!
说到那个男人,就更是令她头痛。这两天不滚是见了安舜禹还是曲云哲,一律都是拉下脸,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然后对人家视若无睹的擦肩而过。就连打招呼的时间都不给,直接拉着她就走开,这样显得很没礼貌啊!可惜她的抗议无效,那男人总是有办法让她闭嘴,例如直接用他自己的薄唇堵上。
这么固执的男人,只怕连上帝都拿他没辙吧?曾经很是无奈地问他:是不是今后都不能和任何男人有来往,不管什么原因?
他也只是云淡风轻地瞥了一眼,正色道:“我并非蛮不讲理的人。这么久以来,你看到我会对谁真的很有敌意?除了那两个家伙之外,你身边的其他男性朋友中,我基本都能保持友好的态度吧?当然,靠近你并且有亲昵动作的除外。”
经他这么一说,似乎真的就是这么回事。他会排斥的,也就是这两个对她有意思的男人,想想也是。这男人的观察力绝对够敏锐,不可能看不出半点蛛丝马迹来,所以才会这样步步紧跟,生怕她会被这两只“苍蝇”缠着。呵呵!
其实这样的担心实在是有些多余,至少她的心意是不会轻易动摇的。就像感情一样,既然给了他,就不可能再收回来,更加不可能转移到别的男人身上。他根本就是在杞人忧天!
但是话说回来,不去阻止他,让他偶尔表现一下那甜蜜的霸道,也会让人心情愉悦。天下间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自己的男人捧在手心,藏在心里吧?
把小人儿安顿好,又仔细叮嘱了一番后,南宫暮雪才驱车往市区里开。来到香格里拉大酒店的大门外,将车子留给泊车小弟,就立刻快步走进大堂,闪身进入电梯。
十八层的某个房间里,在俗套又经典的“三长两短”敲门声后,房门应声而开。紧接着里面的人让出一条道来,将她请进去。
沙发上已经坐着另外两个男人了,看到某个角落里的白色毛巾,南宫暮雪自动自觉地挑了一个远离那里的位置坐下。她可不愿意去招惹那个洁癖的家伙,光是他可以媲美唐僧的碎碎念,就足以叫人抓狂。
“暮雪,眼睛现在恢复正常了吗?”那块垫子还没坐热,傅岩就主动问起了她的情况。前些日子突然接到她的电话,语气是罕见的惊慌,说她的视力下降了,经常会看不清楚东西。所以特别跟他报备一声,近期都尽量避免安排她做手术,免得会发生什么意外。
最让人心焦的是,到好几个大医院都检查了一遍,所有的眼科医生硬是看不出有什么问题,这很蹊跷。后来在刘教授的提醒下,她才去做了颈椎治疗,视力才慢慢恢复。
不得不说,做医生这一行随之而来的就是会有很多职业并发症,例如她这次因为颈椎病而影响了视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长期在手术台前,要么动手术,要么解剖,往往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大半天,不出问题才怪。
也正是这次的意外事件,让她错过了亲自抢救父亲的机会。在那样重伤的情况下,她连正常的视物都有困难,又怎么敢冒险用父亲的生命去下赌注?加上刘教授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权威,医术绝对没问题,她没什么不放心的。
想起这段日子,眼前偶尔会觉得很模糊,她还必须得配合治疗,不能用眼过度,颈椎也要注意休息,这过的真郁闷。幸好发现得及时,也采取了有效的方法,否则恐怕视力再下降下去,以后不仅会影响到做手术的便利,还会严重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
所以封予灏也很紧张,一直都让她多休息,不要看杂志看电视,免得情况更加恶化。甚至还有了想法,让她以后都不要再做手术,这怎么可能?让一个学医的人不去碰手术刀,那得有多难受啊!
不过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经过这次的意外,她必须有意识地去坚持锻炼。尤其是颈椎、肩膀和腰椎,这对于她这样随时会有手术要参加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朝傅岩露出一个淡然的微笑,南宫暮雪不以为意地说:“现在已经没事了,不用担心。”组织里的人就像一个亲密的大家庭,平时不经常聚在一起,但偶尔都会互相关心一下。她这次视力下降,不仅仅是傅岩,就连以往专门爱和她抬杠的乔思凡都打了好几次电话去安慰她。
也许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是奇怪了一点,看似每个人都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在内心的情感来说,早就把彼此当作家人来看待了。这也是为什么这次的婚礼,所有人都来到b国的原因,这可是组织里的第一桩大喜事啊!
傅岩了然的点了点头,虽然知道由颈椎引起的视力下降严重性可大可小,但他还是不太放心的继续叮嘱道:“注意休息,以后我会尽量少接这样的任务。”
有些任务完全是看心情接的,如果不是有特别的交情,他也懒得去理会。加上能做手术的就只有一个人,要是连“鬼医”都再也不能上手术台了,那其他的都不必再谈了。所以为了保护好南宫暮雪这块活招牌,同时也照顾好自己的朋友,他当然要有针对性的接受任务。
谁知责任心强的某女却觉得他这样决定有点小题大做,连忙出声阻止:“头儿,不需要啊,别为了我影响了组织的正常运作。该接的任务你就接吧,反正以后我都定居美国了,没有什么刑侦队的活儿可干,就会清闲很多。”
如果连组织里的手术都不接了,那她还有什么可玩?她可不要做一个见鬼的全职大学客座讲师,那真的太无聊了。
从小就受老爸的影响,她很喜欢那些办案过程中的推理,然后从尸体中寻找更多的线索和信息去帮助死者正名。至于是该死,还是含冤而死,那就留给警方去进一步调查了,她只管从有限的条件中找到有力的线索。
看到她这么迫不及待的样子,傅岩好笑的调侃道:“你这满腔的热情只怕维持不了多久吧?我可不认为你们家男人在结婚后还会给你足够的自由往外跑,到时只怕有很多不得已的原因,你就只能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咯!”
记得不久前,某个人还特地给他打电话,让他以后少安排什么有危险的活儿给他老婆干。原因很简单,结婚后就会没日没夜的抓紧时间造人,对于他们那样的大家族来说,只有谦谦一个孩子是不够的。
反正也不在乎养不起,孩子当然是多多益善,这么大的房子,一个就显得太冷清了,人多了才会热闹。何况房间也够多,即使生了一整个足球队,都还绰绰有余。
听到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乔思凡已经反应迅速地将视线对准她那还是一片平坦的小腹。那眼神仿佛充满了期待,似乎在他的瞪视之下,很快就会有另一个小鬼头冒出来。
“咳!”重重地咳了一声,南宫暮雪脸色不太自然地把头转开,然后转移话题道:“头儿,最近有个好玩的事情,你说我们要不要掺合一下?”
这件事她还没有正式和封予灏商量过,纯粹只是她个人的想法,所以先拿出来讨论,看看可行性有多高。要是头儿也不赞成,那她就只能放手让那男人自己去折腾,静观其变了。但是这么具有挑战性的东西不让她参与,有点不近人情啊!
看到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还有八卦的神情,几个男人的心头都滑过一丝异样的情绪。这算计的神情,啧啧啧,幸好对象不是他们,真是太走运了。
还是傅岩最先从她的话里找到了蛛丝马迹,略带迟疑地问道:“你不会是从你老公家挖出什么秘密,然后要我们帮着一起去寻找线索吧?”不然最近组织里都风平浪静的,也没有任务接,她还能从什么渠道获取消息?
主要是她总是被某个霸道的男人牢牢地锁在身边,不让她有机会能外出,至少不能离开他太远。这么一分析,除了家里可能隐藏的消息之外,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能了。
眼见自己心里的小九九一下就被看穿,南宫暮雪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闷闷地靠回沙发背上,有气无力地说:“是啊,不然还能是什么事?不过这次牵扯到的人物有点渊源,居然是安舜禹的养父。头儿,你对那个老头子有没有什么了解?”
按理说,知道那颗吊坠的人不多,为什么他会无缘无故叫人去寻找呢?即使是以收藏古玩的名义也还是显得很蹊跷,毕竟那个东西从来都没有公开亮相过。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从别处听到了有关坠子的故事,所以才开始打听。
那么,第一个透露坠子信息的人,就是当初建立b国时,发动政变的那几个人中的其中一员。谁的嫌疑比较大呢?
可是追溯到好几百年前,大家都是一群忠肝义胆的热血青年,谁会做这种背信弃义的事?也许谁在无意中向自己的子孙提起过,也许是当故事一样说,被后人当了真?总而言之,一切的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谜团。
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把吊坠保护好,然后想办法打消那些人的念头,免得整天被人盯着。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假如对方光明正大的上门来买,或者通过正当的途径来找威尔逊公爵要,那还不怕,大不了拒绝就是了。最担心的是,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几伙人,要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听她简要的把关于吊坠的大概经历都说了之后,傅岩轻蹙着眉头,手里捧着一杯热茶陷入了沉思之中。
过了好半响,他才缓缓地开口道:“安老在美国的华人圈子里之所以出名,还源于一次古董鉴赏会。因为他年轻的时候曾经以人民币一千元从文物贩子的手里买下一尊花瓶,当时觉得合眼缘,就买了。没想到那次的鉴赏会上,经过专家鉴定,认定那尊花瓶出自汉朝的官窑,而且批次还是属于贡品。仅仅这一件藏品,就让他挣了将近100万美元,加上他家里的其他藏品,这次鉴赏会可以说让他声名鹊起。从那以后,就有不少人上门去向他请教,该如何在外买到流落民间的宝物。”
“很多人也因为寻宝而和他结为好友,其中就包括在收藏界臭名昭著的富森克茨,虽然他们相识后来往密切,但是每次富森克茨犯下什么罪的时候,安老总有不在场证据。仿佛所有的事情他都毫不知情,正是这一点,让fbi很是头疼。”
现在听完这么些介绍,他们也开始头疼了,这个安老分明就是一条泥鳅,让你想抓都抓不住。你越是用力,他就逃得越快。
想想也是,他好歹也是在商场上摸爬打滚几十年的人了,怎么可能不圆滑?说难听一点,这样的人如果真的有心要做坏事,绝对会考虑得很周到,不会让别人抓到明显的把柄。谁会这么傻,竖起巴掌来给别人打呢?
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上的指针,乔思凡立刻又翻出他随身携带的消毒湿巾擦脸,一边慢条斯理地提议道:“这个其实也不算难。暮雪不妨尝试着从安舜禹的身上着手,当然,所有的行动你自己都要把握好尺度,尤其是你和他的身体距离,否则你们家那个大醋缸恐怕立马又要打翻了。”
自从见识过封老大的“小气”之后,他们几个都纷纷自叹不如。要换做是他们,即使是自己心尖上的女人,也不见得会护得这么严实,都恨不得让她这辈子只跟女性打交道了。至于吗?所以哪怕是为了执行任务,也不能行差踏错,以免到头来惹火烧身。
这个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至少目前不适合直接去和安老碰面,那通过安舜禹去侧面了解应该会好一点吧?
南宫暮雪陷入了沉默之中,明显是在思考是不是要想办法从安舜禹那里去套取信息,可是每次一对上那双火热又深沉的眸子,她总是不能开口。把人家伤得这么深,如今又要去套近乎,似乎有点别扭。
知道这事急也急不来,傅岩冷静地劝道:“暮雪,这事必须得从长计议,免得打草惊蛇。现在情况还不明了,我们还是暂且按兵不动吧!如果他们真的心怀不轨,我们再采取行动就好了,当务之急还是把你的婚礼办好。这才是我们组织里的头等大事。”
反正坠子也不会无缘无故就消失,现在还好好地戴在封老大的脖子上,相信他自己也是会有相应防范措施的,暂时还不需要担心。
况且根据最近的形势来分析,那伙人好像都销声匿迹了一样,没有任何动静。当然,他也不会天真地以为,人家就会这么轻易就放弃了争夺那颗吊坠的机会,只不过不太清楚是在酝酿什么样的阴谋就对了。
至于那个安老,带着戒心去提防着他的举动就好了,还不需要到拉响警报的时候,也把他列入监控的范围好了。
本来他们都是一群很随性的人,捕风捉影的事情都不去做,未雨绸缪是应该的,但也不至于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
一直都沉默着的里维斯突然开口笑道:“你们觉不觉得,我们异类得太不寻常了?嗯?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不是应该兴高采烈地讨论那批珍宝,或者研究一下藏宝的线路吗?为什么我们居然全部都无动于衷?”
他固然熟知在座每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事风格,也明白大家对于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尤其是本就不属于自己的,绝对不会去觊觎和肖想。
现在之所以问出这些话,无非就是自己觉得很好玩,这事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只怕早就不淡定了吧?哪还能像他们,都跟个没事人似的,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听到,不能引起他们的任何反应。
乔思凡仔细地将擦过脸的湿巾包回外包装袋里,在半空中扔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那袋子就准确地落入垃圾桶内了。
拍拍手后,他才转过头淡笑着回答里维斯的问题:“因为我们都不稀罕,尽管我们没有。”他说的都是事实。他们中随便哪一个,哪怕是所有人的全副身家都加在一起,恐怕也只比得上那笔宝藏的零头而已。但他们所追求的都不是这些,他们要的不过就是最简单的生活,那种淡然平静的心境不是物质就可以换来的。
破天荒的,这次他的话居然换来了南宫暮雪的认可,并且朝他展现一抹友好的微笑,说:“我说,我们俩头一次有了相同的看法哦,值得庆祝啊!”说完举起茶杯隔空向他高高举起,轻轻挑了挑眉,做了一个无声碰杯的动作。
即使那些宝藏是她夫家的,那也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唯一会有的情绪,无非也是好奇。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靠结婚去为自己挣来多少财产,也没有想过要从老公的身上得到什么。
老实说,她对物质的要求并不多,只要舒适安逸就可以了。至于那些奢侈的布置和其他东西,她并不讲究,有品质就行。所以哪怕她有了一个富可敌国的老公,至今用的包包穿的衣服也只是一些大品牌的很普通的款式而已,并不追求所谓的限量版和定制版,更加不会像那些个富太太似的,还要特地去预订新款。
对她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只要她的穿着打扮和使用的东西和身份相符,偶尔陪封予灏出席重要的宴会或应酬时,不至于令他丢人就好。
喝下一口热茶后,她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其实嫁了个富翁老公也不过如此,和原来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唯一的好处就是,有了性能更好的车子可以开,还可以偶尔过过瘾去玩枪,其他的真和原先没差。”
以前因为老爸的职务很敏感,所以即使她自己在外面接了不少活,得到了不菲的报酬,也一直都保持着低调,仅仅开着二十多万的甲壳虫而已。直到封予灏去了a市以后,不住在公安局的宿舍小区里,她才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偶尔开着兰博基尼去招摇过市。
低调的生活没什么不好,不会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在某些时候也是会限制自己的爱好的。像现在这样多好,辞掉了法医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开什么车就开什么车,不需要管别人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