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进入白热化后,导演组开始节选剧本中的片段让选手还原,这个时候,花舒月的短板渐渐显露出来。
可因为粉丝滤镜的加成,她的大部分粉丝还是很愿意支持她的,还帮她找了许多借口,比如非科班出身,比如还是新人没什么经验云云。
花舒月也摸清楚了粉丝的脉数,经常在围博上发一些深夜排练、刻苦读书的照片,以此来博得粉丝的支持和同情。
就这样,花舒月有惊无险地进入了决赛,与她同组争取角色的是一个主演了七八部戏都未能爆红的小花,以及黑料缠身的柳微微。
看到对手是这两个人,花舒月简直信心爆棚,决赛开始前,又雇了水军翻柳微微耍大牌的旧账,以及小花整容的黑料。
不但如此,她又让人把叶芊拉出来作对比,她的粉丝和水军都在说她是金子,总会发光,不像某些人,徒有其表,经不起考验,只能被资方放弃。
不知道是不是花舒月拉踩的太过分,引起了网友的反感,一小部分比较客观冷静的观众说叶芊的事情并没有实锤,人家小姑娘从始至终都没有公开露面,也许根本没想过要进入娱乐圈,不该被人这样谩骂,网络暴力会毁了人家的生活。
努力虽然值得肯定,但不能因为努力就否定别人的能力,人应该坦然面对自己的普通,然后想办法去突破,去作出改变,寻找适合自己的路,而不是利用平庸博同情。
因为三观的不合,网上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骂战,叶芊恐怕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个没有宣布出道,却有了不少关注和粉丝的人。
这种对骂只会给节目带来更多看点,节目组没有命人去控评,没有删除任何一条评论,这更增加了粉丝对节目组的信赖。
又过了半个月,万众瞩目的决赛终于开始了,星辰大厦的一号演播厅被布置一新,舞台比华视还要豪华大气。
舞台上方还有一个巨大屏幕,摄像机会将演员的表情特写捕捉到大屏幕上,让观众更清晰直白地看到演员在现场的表现。
上午十点整,一号演播厅已经坐满了节目组特意抽选的幸运观众,以及各大媒体的掌舵人,各个娱乐公司的制片人,还有一些新锐导演、人气明星等等。
几位导演也穿着高定礼服,坐在了属于他们的专属位置上。
主持人小昭身穿金色露肩晚礼裙,优雅地出现在镜头前,向观众介绍着现场的嘉宾。
当程导落座后,场内响起一阵掌声和欢呼声,观众以为比试马上就会开始,谁料主持人小昭竟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介绍了几位导演后,我还要向大家解释一位特殊的嘉宾,想到要读出这位嘉宾的名字,我激动得手都有些发抖了!”
主持人小昭并不是在开玩笑,因为不难从她的表情看出,她是真的非常激动。
她这个样子,也引来了网友们一阵好奇,连程导这样国师级的人物都被星辰娱乐请了过来,大家实在想不通有谁的出现能让小昭激动到失态。
【我好像知道是谁了,天啊,不会吧,不会吧!】
【我的天,还没有听到他的名字我就心跳加速了怎么回事,如果真的是他,我决定原谅节目组淘汰了我喜欢的那些演员!】
【快说吧,到底是不是我们想的那个他,我从没有哪一刻这么煎熬过!】
弹幕密密麻麻都是期待的话,但大概是害怕失望,竟没有一个人敢说出那人的名字。
主持人小昭深吸了一口气,扬起手指向舞台中心,两道追光灯瞬间追了上去,一个高大英俊的身影瞬间出现在观众的视野当中。
“大家好,我是,历千尘。”
历千尘如林籁泉韵般地声音一落,场内瞬间响起一片尖叫声,久久没有停歇。
几位导演笑着对视了几眼,既羡慕又无奈。
历千尘穿着一件非常普通的白衬衫,袖口微微挽起,可即便是这样随意的搭配,他仍然是全场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他的魅力是刻进骨子里的,任何修饰都是多余。
台下的尖叫声震得人耳朵发痛,历千尘抬起手,微笑示意大家冷静,全场就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
小昭拿着话筒看向历千尘,脸上不自觉飞上两片红霞,好像第一次踏上舞台的新人,紧张地道: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跟历神站的这么近!历神,我真的好喜欢你!”
小昭的声音一落,台下立即应和:“我也是!”
弹幕上也是整整齐齐的飘过无数个加一!
历千尘暖暖一笑,对着众人点了点头,“感谢大家的信赖和喜爱,我也同样深爱着我的这份职业,不过你们喜欢我塑造的角色就好了,我与那些角色是不同的。”
历千尘话音一落,台下就是一片笑声,然后弹幕上就飘着各种打趣。
【我家历影帝还是那么官方。】
【真是一点机会也不给我们,影帝都没有多少老婆粉,都是徒弟粉,宝宝粉!】
【其实我很欣赏历神这一点,理性追星么!这才是明星该有的样子!】
历千尘的出现让观看直播的人数暴增,这让栏目组激动不已,忙用耳麦通知小昭向历千尘提出节目组准备好的问题。
小昭得到指示,立即调整好呼吸,笑着对历千尘道:
“历神,若我记得不错,这应该是您的综艺首秀吧,是什么原因让您同意来参加我们节目的呢?”
这个问题是所有观众都非常好奇的,因为历千尘除了演戏,连商业广告都不接,更别说综艺了。
他们不知道历神为何会来参加《十二国中人》,难道是决定出演某个角色了么,如果这样,是不是也会与诸位选手一同竟演?
历千尘并没有让观众疑惑太久,他双手握住话筒,十分真诚地道:“不瞒大家说,这次参加节目,是因为我的个人原因,我在等一个人,等她完成我们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