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没睡安稳,早上起的就有点迟了。
林胜男刚睁开眼,还没来得及缓缓神,就听见边上传来林云云有气无力的声音,“大姐,我胸口好难受,有点喘不过气来。”说着还用手揉了揉胸口。
懂了,这是又病了。看来今天又不能准时赶路了。
“你先躺着缓缓,我去给你请个大夫来看看。”顺便再帮吴氏也看看,这天天就知道哭看着也挺吓人的!别没病再哭出病来。
等程士文把大夫请来的时候,林胜男已经吃完早饭了。
听程士文称呼,这老大夫姓陈,是镇上医馆的坐堂大夫。
林云云年岁小,又有林胜男和李婶在边上,就直接把大夫领进了屋。林云云已穿戴整齐,半靠在床上,见大夫进来也没挪动地方。
“陈大夫,这边……”
林胜男没看过这时候的大夫给人看病,就待在边上看着大夫把脉。
片刻之后,就看见大夫放下手说道,“姑娘这是体虚之症,应是娘胎里带来的毛病,不容易除根啊!”大夫说完就从药箱里拿出纸笔,边写药方边说,“只能开个方子温补养着,这病不能着急,慢慢养着总会越来越好的。”
李婶这时候也递上一张药方,“大夫您看看,这张方子是之前京城的大夫开的,我家姑娘吃了好几个月也没见一点起色……”
这位陈大夫看看手里的方子,又低头看看他自己刚开的方子,两相对比着,沉思了一会儿,开口说道,“这张方子比老夫开的高明,几味药用的也巧,这方子要是没有起色,那老夫也无能为力,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说完把手里的药方放在桌上,把他开的那张收了起来,提着药箱就想出门。
看那意思连诊费都不打算要了,真是够有个性的。
林胜男忙让程士文跟上,连想给吴氏看看的想法都忘了说。
程士文跟上不止是为了诊费,最重要的还要把药多抓几副回来。之前家里忙着收拾东西,到处乱糟糟的,都忘了家里药没了,应该给多备点。
等药抓了回来,林胜男才知道这时候看病是真贵呀。十副药再加上诊费,足足花费了六两银子。
贵的让林胜男直咂舌,这便宜妹妹看样子是不能断了药的。照这样的吃法家里这点银子也不经花啊,看来这副业要早点提上日程了。
可什么副业既能赚到银子又刚好是她擅长的呢?
林胜男有点想挠头,她最擅长的就是杀丧尸了,可这里也没有丧尸给她杀呀!
把思绪放宽,这丧尸都是人演变的,擅长杀丧尸就等于擅长杀人……
她看看院子里的几个人,李全正从外面提水进来,进院子他就进了烧水那间小灶房。李婶刚从灶房出来,手里端着刚煎好的药。程士雅脚步匆匆的出去,说是去马车上拿蜜饯。不用说,是怕林云云嫌药苦。
而程士文刚刚和王家两兄弟出去说看看店里的伙计给没给几匹马喂料,怕把马给饿着了。丫蛋小小年纪也没闲着,正拿着个扫帚在扫院子呢!
林胜男转头一看,廊下还坐着个小胖子林耀祖,他正看着亲爹的棺材发呆呢,眼里水汪汪的,看样子像随时要放声大哭似的。
这些人好像都不能杀,又想着外面的人好像也不能杀,这是林胜男深思后的想法。
还有这里杀人好像也没有银子可赚,不像末世杀丧尸还有钱赚,像丧尸脑子里的晶核就很值钱。
她也坐在林耀祖的身边,学着林耀祖双手托腮,盯着林有忠的棺材……暗戳戳想着,棺材里的人要能变成丧尸就好了……
棺材里的人没能变成丧尸吓人,外面倒传来一声惊叫挺吓人的。
原来是客栈灶下差点走水,幸好厨娘发现的及时,叫了起来,才及时扑灭了可能烧起来的大火。
这么一闹腾,吴氏就闹着要出发,连边上的李婶也跟着说这地方有点不吉利,说刚住进来二小姐就病了,现在又差点闹出火灾来。
听的吴氏连连点头赞同,看的林胜男很是无语,人客栈还没嫌自己这伙人带着死人不吉利呢,她们倒好,嫌人家客栈不吉利。
出发就出发吧!反正林云云是老毛病了,吃了药不到一刻钟就不嫌胸口难受了。
林胜男让李全和程士文把新马车的后塌加宽一点,铺上厚褥子,让林云云躺上面,这样赶路她能舒服点。
不是林胜男有多疼这便宜妹妹,而是怕她病的重了麻烦。
到时候扔又不能扔,带着又麻烦,最后还要给她看病买药。看病又那么贵,不给看又不好,毕竟她手里这些银子还都是姓林的。
她就算心再黑,也没有说占了这孩子的身体,花着本属于原身家的银子,还去虐待或者无视这原身的家人。
“出发。”林胜男一声呦呵,以李全领头的马车就驶出客栈后门。
今天出发的晚,到中午的时候也没看见落脚点,没落脚点就相当于没找到吃饭的地方。
最后只能找了一个相对平整的地方停了下来,边上刚好又有一条小河,不管是人还是马没水肯定是不行的。
昨天买的干粮肉食就起了作用,挖坑埋土起锅灶。
要不说带的东西多呢!这里出远门连锅都成了必需品,家里的大锅都被李婶带了出来,这时候就知道带了锅的好处了。
有了锅就能吃到热食,不然这么多人吃着冷巴巴的干粮,那能咽的下去嘛!
“呀,有鱼,好大的鱼……”河边传来王二奎一惊一乍的声音。
这声有鱼把除了吴氏林云云母娘俩以外的人都叫了过去,包括林胜男。
鱼的味道在林胜男的记忆里已经很淡很淡了,这几天她也忘了这里还有鱼这个东西。
按说林有忠刚去世,林家几姐弟应该给父亲守孝三年,也就是说二十七个月。
这守孝的人按理说应该吃素,倒没有连吃三年素的必要,那样人身体也会受不了的。可人刚死这段时间家人确实应该茹素,吃到七七的时候,或者直接吃满百天也行。
到了林家这里的时候,吴氏这个母亲光顾着伤心了,根本没想起来。林胜男是一点也不知道还有这种习俗,就是知道了她也不放在心上。这时候的她看见食物尤其是肉食就像那狼看见羊似的,让她几十天甚至上百天不吃肉,那还不如一刀杀了她的好。
这两人忽略不提,下面两个小的就更别说了,他们估计也没这方面常识。
李婶倒是想提醒来着,可被李全给按了下来。
不是李全对林有忠不敬重,而是李全觉得,活着的人永远比死了的人重要。家里几口人身体弱的弱,小的小,还有的又弱又小,让弱小的人那么久不见荤腥,身体肯定会出问题的。
是顾着活人还是顾着死人,其实这道选择题并不难选,连李全这个对林有忠很忠心的下人都选择了活人。
所有最后,这守孝不能吃肉的问题就被林家人华丽丽的给忽略了。
这时候听说河里有鱼,给林胜男激动的恨不得直接跳下去,最后还是被李婶给死拉硬拽的拉了回来,“小姐,你可是个姑娘家,千万不能在外面干出光着腿脚摸鱼的事来,没人的时候也不行……”
说完还看着林胜男,看那样子好像非要等林胜男答应似的,不然拉着林胜男胳膊的手就不准备松。
林胜男被她看着只能点头应好,对她好的人她还是知道的,这样的人林胜男很是珍惜。
因为对她好的人在末世里很少很少,在这个异世也不算多,所以每一个对她好的人对于她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看林胜男实在想吃鱼,李全和程士文就想给她捉一条解解馋。
也不知是这荒郊野外的鱼太笨了,还是他们捉鱼的技术太高明,还真给他们捉到两条。
“小姐,小姐,你看……”
简易的柳条筐里两条鱼正在活蹦乱跳,一看就很好吃,林胜男没出息的咽了口口水下肚,“李婶,这鱼怎么吃?”
李全媳妇探头看了看,“带的调料也不齐,调料不齐烧着腥的很,还是烤着吃吧。”
烤鱼……林胜男心想,自己还没吃过烤鱼呢,肯定很好吃。
果然,这顿烤鱼让林胜男很是满足,恨不得连鱼骨头都给嚼巴嚼巴咽进肚子。
两条烤鱼林胜男一个人就吃了一条,另一条让林耀祖和丫蛋两个人分了。吴氏和林云云两人见烤鱼黑乎乎的,母女俩嫌弃脏不想吃,让李婶煮了点粥给她们。
剩下的几个人热了点馒头和烧鸡,又给马喂了点水,就出发了。
这顿野餐让林胜男意犹未尽,觉着意犹未尽的人还有林耀祖和丫蛋,两小屁/孩则是觉得好玩,不管是大人捉鱼,还是用火烤着东西吃,他们都觉得新鲜有趣还好玩。
其实剩余的人里除了吴氏母女俩,其余的人也觉得像这样偶尔在野外吃顿饭也算是一种乐趣。